第A06版:法治社会

为“好看”竟种罂粟花

本文字数:277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我觉得罂粟花好看就种了一点。”74岁的林老太被民警讯问时这样说。“我知道种植罂粟花是违法的,我只种了16棵。”另一位被讯问的吴老太如实告诉民警。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民警龚警官在辖区时桥村巡逻时,发现村民自留地上零星地种植着一些毒品原植物,随即联系村干部一起处置。在查清毒品原植物种植人后,种植人林老太和吴老太主动承认了该违法行为,并配合民警、村干部把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悉数拔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林某、吴某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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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6 为“好看”竟种罂粟花 2020-04-29 2 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