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你每开办一张银行卡账户,我就支付你一笔费用,你给我们提供帮助,我们给你相应的报酬,你只管拿钱。”一些人见钱眼开,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青浦警方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今年2月1日,青浦公安分局徐泾派出所接市民卢先生来所报案称,其在一网络贷款平台贷款被骗。经了解,卢先生看到自称是某银行第三方合作伙伴的男子发布的贷款消息,他信以为真,照着对方的意思向一张银行卡转了1688元,但对方以银行卡未到账为由又让卢先生转账2万元,后对方再次要求卢先生转账2万元为保证金,卢先生意识到不对,发觉自己被骗后报警。
2020年4月13日,侦查员在四川警方的协助下,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一暂住地内将谢某抓获,同时在其住处发现了黄某(系其丈夫)和其朋友罗某,侦查员现场盘查发现黄某、罗某也存在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将谢某、黄某、罗某3人一同带回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交代,其通过向谢某、黄某收取正常开户的银行卡,分别以1500元一张银行卡的价格卖给远在境外的违法犯罪集团来牟取利益。其为了想赚更多钱就怂恿其朋友谢某去开户办银行卡,谢某在明知罗某收取银行卡是卖给境外违法犯罪团伙牟利的情况下,因贪图小利就在不同银行办理银行卡并以每张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罗某。其间,谢某觉得来钱很快,就让老公黄某一起办银行卡卖给罗某获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等3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青浦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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