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家中垃圾堆成山,客厅垃圾高至1.6米,必须匍匐前进才能进入卧室,阳台也被垃圾塞得满满当当,就连大门也无法正常开关,进门靠爬“洞”,甚至连楼道、阁楼等公共区域也被其“征用”成了“垃圾场”。多部门联合上门清理时,竟从他家中清理出整整6卡车……你很难想象,这是在上海市区某小区里的场景。
邻居们不堪其扰,多年投诉未能解决,只能一纸诉状诉至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侯某及其母亲的行为已严重侵犯其相邻权,请求判令被告清空其家中及公共区域堆积的垃圾。昨天下午,静安法院法官在辖区社区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相邻纠纷案。
50余岁的侯某及其70多岁的老母亲共同居住在岭南路某弄小区内6楼。昨天中午,记者来到这一涉诉门栋。沿着楼梯行至5楼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垃圾已从屋内“溢”出来,导致门已经无法完全关上。电线、衣架、拖把、胶带等各种垃圾杂物挂满了铁门,透过缝隙往里看,里面也堆得满满都是垃圾。
据邻居们反映,侯某平时有稳定工作,每次下班回来便会带回许多垃圾,平均2-3天在过道里清理一次,有用的就卖掉,卖不出去的就继续堆放在屋内或公共区域。“天一热,整幢楼都是一股难闻的味道。跳蚤、老鼠、蟑螂也多了。”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七八年,邻居们不堪其扰,与其沟通无果后,多次向居委、街道、物业、民警等各方面反映。
最终,邻居单某等3人一纸诉状将侯某及其母亲诉至法院。
昨天下午14时,静安区法院在临汾路街道社区法治服务中心内的社区法庭里,开庭审理了这起纠纷。
尽管此前法官已经先后2次留滞送达法律文书。但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被告侯某及其母亲并未到庭应诉,法庭依法予以缺席审理。
法庭上,3名原告共同代理人表示,两被告长期往家中捡垃圾,并在平改坡阁楼内(共用区域)堆积垃圾,导致楼道内恶臭难闻,跳蚤、老鼠、蟑螂数量急剧增多等卫生问题,原告家属亦因此等恶劣卫生环境病倒住院。且两被告家中电线裸露,大部分出现严重老化,在各类垃圾纸箱塑料堆积的室内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两被告还经常于凌晨在楼道内整理垃圾制造噪音,严重影响原告睡眠。
法院经审理后予以当庭宣判:被告侯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清空其堆放在楼栋平改坡阁楼内物品,恢复原状;清空其堆放在室内的废旧电线、废旧纸板箱、废旧塑料制品等超出日常生活与居住所需所用的杂物。
【法官说法】
使用自有房屋权利亦有边界
本案主审法官、静安区法院涉老审判团队法官白云告诉记者,本案审理前,她曾先后4次去现场查看。
“被告在平改坡的阁楼公用部位堆放物品,将公用部位变为私有领地,理应清理,恢复原状。”白云认为。
至于被告在家中堆放大量废旧物品,虽然并无法律直接明确规定不得在家中堆放大量废旧物品,但侯某行使其占有与使用自有房屋权利时,理应有所限制,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环境和居住安宁。
尤其侯某堆放的大量杂物不仅影响相邻各方的通行和通风,更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被告的垃圾多从火车站、机场等各处拾捡来,也为疫情防控带来隐患。
“被告家中还有一个将近80岁的老母亲,万一身体发生不适,也将给救护带来困难。”白云表示,一方面为保护原告相邻各方通行、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被告家庭居住安全考虑,故对本案作出上述判决。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