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2020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本文字数:3708

  2020年工作安排

第一,坚持“稳进”,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力量办理进入起诉高峰的涉黑涉恶案件,助推长效常治。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

第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2019年工作回顾

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全力投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提起公诉1818808人,同比分别上升3%和7.4%。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支持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健全反恐维稳常态机制。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起诉60654人。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107起重大案件直接挂牌督办,派出专家组督导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黄鸿发家族案等重大案件。共起诉涉黑犯罪30547人、涉恶犯罪67689人。

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178人。为脱贫攻坚助力。起诉扶贫领域“蝇贪”877人。为美丽中国添彩。对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50800人。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对197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排查出2687件,已督促结案1181件。

积极作为促创新。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1003人。在6省市试点审查起诉时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4234人。已起诉18585人,不起诉704人,退回补充调查7806人次。

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与教育部门联合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3.8万余所。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制度;与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等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

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新收群众来信491829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2%。四级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16135次。

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查明涞源反杀案、邢台董民刚案、杭州盛春平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江西、广西等地检察机关对侵害方志敏、雷锋等英烈权益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8件。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35778件。

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制定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政策。务实推进检察对口支援。协同服务东北全面振兴。深化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协作。

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贯彻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关于“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新要求,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新规定,在履职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诉41409人。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545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去年12月适用率达83.1%,量刑建议采纳率79.8%;一审服判率96.2%。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提出民事抗诉5103件,同比上升29.8%;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3172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330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270人。共同破解执行难。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3437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批捕2318人。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已化解行政争议378件。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125件、行政公益诉讼119787件。

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有关事项18751件。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

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2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3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

4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  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领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2020年2月至4月,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51人、起诉2521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一是迅速出台办案规范。疫情突如其来,依法防控更显重要。为适应办案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30日出台专门规范。其后,会同相关政法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与国家卫健委等作出部署,对伤医扰医犯罪一律从严追诉;与海关总署等共同规范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严防疫情境外输入性风险;与相关领导机关、政法部门共同发布指导意见,助力复工复产,促进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二是创新以案释法。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按部就班。自2月1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在办的批捕起诉案件释法,首次会同公安部发布典型案例,首次以每周一批的频次,根据疫情防控不同阶段特点,分专题发布10批55个典型案例,突出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收到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三是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从一开始就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力防突破法律的“从重”“从严”“从快”。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或疑似患者的,首先保障救治,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情节轻微的涉疫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依法不批捕576人、不起诉117人。在这场严峻斗争中,各地特别是湖北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下沉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写就中国抗疫故事检察篇章。经历这次大考,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加深刻体会到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问题和困难

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五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六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时有发生,杨克勤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一些部署没有落实到位。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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