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吴珊珊
“教育、感化、挽救”“宽严相济”等司法原则历来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本政策和总体要求。近年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充分立足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办案实际出发,对向好意愿明显,转变突出的未成年对象,通过积极帮教,促其回归社会;对毫无悔改表现、帮教期间屡次违反规定义务的未成年对象则绝不一味姑息,依法给予惩处。
精准帮教考察助推崭新人生
“检察官老师,我收到交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啦!”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莫苇菁看着手机,露出了笑容。发来信息的是莫苇菁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的未成年涉案人小陆。小陆因涉嫌盗窃由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小陆在案发后真诚悔过,对事实供认不讳,退赔了全部赃款,有多个法定从轻情节,且准备继续学业,在综合考量分析后,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从去年5月到11月,是小陆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在这个期间,他必须用自身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监督考察表现来进一步证明自己的认罪悔罪态度,以便争取轻缓的司法处理结果。同时,高考在即,小陆也面临着人生的又一个重要选择。双重考验下,小陆最终用郑重的态度认真面对。他开始认识到选择权已经交到了他自己的手中,一切为时未晚。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也在为小陆顺利通过监督考察、完成求学梦想加油助力。
经过多方面的细致调查,检察官结合监护条件、本人及家长意愿、考察监督效果、组织体系等各方面条件,综合评估认为只身在沪的小陆回到原籍广东,在父母身边开展监督考察更有利他稳定心境、约束行为、安心备考,于是决定启动异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联合当地社工组织与家长组成帮教小组,对小陆开展异地观护帮教。检察官与社工多次沟通为小陆量身定制考察方案,并采用微信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小陆及家长、社工保持联系,定期检查其遵守考察义务、完成实践项目的情况,对其承受的考前压力、观护考察压力开展心理疏导,以最好的状态完成考察。
检察官不仅督促小陆履行好协议内容,也时刻关注着他的生活和学习。一方面,协同社工为小陆设计了诚信、坚持、预判、沟通、担当等品质和能力的培训,帮助他挖掘和认知自己的长处和劣势,鼓励他主动与社工、父母、同伴多沟通,融洽社会关系和亲子关系,积极投身公益劳动,改造价值观和人生观。另一方面,也鼓励小陆在学习上奋发拼搏,争取考上心仪的学校。经过几个月的考察,小陆不仅按时保质地完成了所有考察项目,更是通过自己刻苦学习,收到了交通大学等四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均为一二本高校。
即将入校之际,小陆积极与社工沟通,合理地调整实践方案,将部分尚未完成的公益劳动提前至开学前完成。考察结束在即时,小陆多次主动找检察官了解诉讼过程,沟通返沪参加不起诉宣告的时间,将学习和诉讼的时间安排地井井有条。
入校后,小陆学习刻苦、热心公益、兴趣广泛,在校运会上多次斩获佳绩。社工和家长反映,经过6个月的考察帮教,小陆从原先的懒散、贪图享乐、做事不计后果,到现在的性格更加开朗、学习更加刻苦、做事更加有条理、交友更加谨慎,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宽容但不纵容司法不容挑战
去年,小兰因涉嫌诈骗被黄浦区检察院审查批捕,考虑她涉案数额刚达刑事犯罪起刑点,是初犯,对事实供认不讳,且具备一定的家庭监管条件,检察院对她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开展观护帮教。
经了解,小兰一家是常住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父亲是一名环卫工人,母亲不幸罹患癌症,还有个尚在读书的弟弟。一家人都依靠父亲起早贪黑赚取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为了母亲的手术费用,父亲向亲戚朋友借遍了钱。小兰的诈骗所得没有用来贴补家用,反而在短时间内被她挥霍殆尽。
考虑到小兰的家庭环境,更为了戒除小兰好吃懒做、不劳而获的劣性,检察官为小兰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一方面为她指定经验丰富的社工跟踪开展考察谈心,关心她的生活起居和心理状况。另一方面联系了某大酒店作为小兰的社会实践基地,由检察官、家长、社工和企业带教老师组成帮教小组对小兰进行帮教,以期她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学会自我承担责任,悔过自新。
发现小兰有轻微自残倾向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准备为她进行心理疏导。为了帮助小兰尽早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争取从宽处理,检察官多次与小兰的家长沟通,促使她筹借退赔款,并两次组织调解请小兰和被害人双方到场来,准备完成现场退赔和赔礼道歉。
然而,观护帮教不久,小兰就称自己生病了,检察官反复询问关心她的病情,并约定时间开展心理疏导,小兰却屡屡失约,对自己的病情闪烁其词,拒不告知就诊医院、不愿提供病历等,出现多种反常行为。
慎重起见,检察官又仔细向基地带教老师和社工了解情况,进一步发现小兰曾经多次以身体不适等各种理由无故旷工,恢复健康后也不去基地复工而是私自前往外省游玩。在检察官对小兰多次警示和正式训诫后,上述情况仍不改正,最终基地无奈将小兰退回,致该部分考察内容未能完成。
考虑到小兰心智尚不成熟,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检察官一次次给小兰回头的机会,约被害人开展调解工作。但小兰却在亲戚努力为她筹措到退赔款交给她的当晚,就前往娱乐场所高消费,几天内再次将款项挥霍殆尽,致使两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此后,承办人多次联系并传唤小兰,小兰不回微信、不接电话,甚至“拉黑”检察官。经联系小兰父母及亲属得知,小兰已脱离监管并混迹娱乐场所。
对重病的母亲、辛劳的父亲,小兰不关心、不体谅;对检察官、带教老师的谆谆教导,她无视之;对高悬头顶的法律之剑,她甚至藐视之。小兰的行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及观护帮教的规定,司法权威绝不容挑战。小兰再次被关进了看守所。最终,黄浦区检察院以小兰构成诈骗罪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她作出有罪判决。
未成年人司法有温度、有情怀,但不能被无底线地辜负。对大多数偶然失足的未成年人来说,这种温度赋予他们重生的机会,但对那些屡次触碰法律底线,甚至藐视法律的人,司法也必将展示其刚硬的一面。(本版图片均由黄浦区检察院提供)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