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民法典为“生态中国”护航

本文字数:1089

  □谢钱钱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迈入民法典时代!这部被喻为人民“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影响着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上海法治报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他认为,民法典体现出鲜明的人民性和时代性,切实关心老百姓的生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与此同时,它还是一部“绿色”的法典,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的保护、保障和引领。

人民性、时代性:

与时俱进回应疫情防控

吕红兵认为,民法典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好法典。尤其体现在此次疫情防控中,民法典回应了疫情防控期出现的新问题,针对性地作出规范。

吕红兵介绍:“民法典规定,当被监护人因为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紧急状态情况下,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应该为被监护人做到临时的生活照料,充分关心老百姓的现实生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

疫情防控中也出现了政府征用有关组织和个人动产或者不动产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民法典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疫情防控时,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征用组织个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如果发生损失,还要予以补偿。”

民法典与疫情防控的密切关系,还体现在它赋予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一定的法定义务。面对疫情防控,民法典作出明确规定配合政府的防控措施,规定物业公司应该配合落实政府的防范措施。这个制度也是结合疫情防控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

从这个角度思考,民法典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人民性和时代性。

“绿色”的法典:

从原则到追责“着绿”

“民法典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民法典是绿色的”。吕红兵介绍,我们国家的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着绿”的民法典。

民法典总则第九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这个原则之下,民法典在用益物权、合同制度相关的规定当中,也明确了民事主体必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在最后一编民事责任中,专章规定了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有公益诉讼这个非常重要的职责,而公益诉讼里面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公益诉讼。由此看来,民法典不仅在原则上“着绿”,在重点的法律制度上“着绿”,而且在民事责任的追究上也“着绿”。吕红兵认为:“我国民法典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的保护、保障和引领。”

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回应当今社会现实需求,民法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体现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和尊重。我们期待民法典对社会、个人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民法典为“生态中国”护航 2020-06-01 2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