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逆势”攀升

青浦检察院向境外网络犯罪“亮剑”

本文字数:781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逆势”上升。数据显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41件50人,分别占审查逮捕案件总数的12.97%和11.06%,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社会危害较大。

据青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高冰告诉记者,导致该项罪名案件数量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此前入罪标准不具体、不明确,司法机关不敢适用;自2019年11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施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程度、入罪标准等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为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提供了法律支撑。此外,公安机关抓获了一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据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普遍集中于30岁左右,文化程度多为中等。其中,初中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占比近60%。此外,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占比达85%,该占比是所有同期审查逮捕案件中无业人员占比的两倍。

高冰介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形式现阶段集中表现为指使他人或被指使办理银行卡、U盾、手机卡后,将卡提供给上游犯罪(多为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或向其直接提供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帮助其进行支付结算或洗钱活动,从而为自己谋取好处费。

高冰分析指出,众多上游诈骗集团及其服务器都在境外,打击难度大,电子证据的调取与固定难度较大。下一步,该院将延伸办案职能,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加强引导取证。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研讨,更准确地适用该项罪名的相关规定,对边缘犯罪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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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逆势”攀升 2020-06-16 2 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