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周末看点

检察官办案归途发现环境污染问题之后……

脏乱“三无”路段终于变了样

本文字数:1557

整治后的道路清爽整洁

去年,检察官办案归途发现三无路段存在环境问题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童画

今年2月14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再次驱车来到嘉定区一处高架下查看。与5个月前相比,现在的道路路面干净整洁,来往车辆畅通无阻。原本成片的垃圾堆、占据半边道路的非法停放车辆以及燃烧垃圾遗留下的大片黑色废弃物都已一扫而空……

办案归途发现高架下的“垃圾堆”

时间拨回2019年9月的一天。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刘检察官带着检察官助理办案归途中,路过嘉定区一高架下时,发现高架下的路面上堆放了大量垃圾。找到合适的位置停车后,刘检察官立即下车查看情况,检察官助理则用手机留下了影像资料。她们发现,这里不仅堆放了大量垃圾,路边还非法停靠许多机动车,道路旁的绿化带上甚至还有燃烧废弃物后留下的痕迹。针对发现的情况,刘检察官随即开展走访调查,证实该路段这样的情况长期存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大量垃圾堆积在道路上并焚烧,影响市容卫生,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占道停车的行为也侵占了道路资源,存在安全隐患。以上情况均侵犯了公共利益。

“这个案子中存在职能交叉的情况。于是,我们根据公益受损情况,确认监管行政部门。我们认为,这个案子中,在道路上直接倾倒各类垃圾是最主要的侵害公益的行为。”检察官介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院最终确定了行政主管部门。

“三无”路段终于有了“家”

2019年10月17日,嘉定区检察院向该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组织清理路面垃圾。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该院多次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跟进检察建议落实进度。

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牵头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研究商议有效整改措施。当年12月,该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回复。首先对这条“三无”道路的情况予以了说明。根据了解,当年上海某公司在修建此立交工程时,为方便工程车进出修建了一条便道,分南北两段(以下简称南侧便道、北侧便道)。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在后续移交过程中,没能及时与接管单位做好移交手续,明确接管界面,导致建管脱节。该道路无命名、无归属、无管养,造成大量机动车辆非法停放、垃圾乱倾倒、焚烧物随意遗撒。

同时,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和涉事街道就高架南北侧便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明确了接管单位,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经协商,明确南侧便道(含桥梁)由相关行政部门接管。北侧便道采取分段管理方式,以一条人行道边线为界:界线以西由一家高速公路发展公司负责管理和养护;界线以东由所属街镇接管。设施接管前,由接管部门和街镇分别对南北侧便道内各类配套设施进行整治和完善,对道路范围内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和外运,并配合交警部门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进行驱离。

2020年2月14日,嘉定区检察院对该高架南北侧便道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道路已然恢复整洁。

正义说法>>>

“办理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解决部分公共领域形似‘多人管’、实为‘无人管’、结果导致‘管不好’的问题。”办结这个案子后,刘检察官总结了办案的经验和体会。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的案件,例如本案——道路上被违法停放车辆、堆放垃圾可能涉及的行政监管部门包括环保、绿容、交通、基层人民政府等多个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应当综合考虑各行政机关的具体监管职责、实施公益修复的有效性等因素确定制发检察建议的对象。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改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履职不到位的现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的获得感,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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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B02 脏乱“三无”路段终于变了样 2020-06-19 2 2020年06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