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郑丽敏
“同志,我们真的急需办理放射诊疗新证,现在所有申请材料都齐了,就差一名符合要求的执业医师,能不能有其他办法?”近日,嘉定区某专科门诊部来到区卫健委窗口办理放射诊疗新证,眼看所有材料都齐全了,却在人员条件这一项材料上被耽搁了办理进度,办事人员只能干着急。
根据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该机构目前只有一名从太仓变更入职的医生在2019年进行过放射相关培训,且其培训地在太仓,而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嘉定区集体培训均延期开展。两种情况叠加,导致该机构目前没有符合资质的放射工作人员,不能办理放射诊疗新证。
群众的这一困难辗转递交至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委领导班子决定先行先试,对“嘉昆太”地区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试行区域互认,即申请人在办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时提交昆山、太仓地区有效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并递交告知承诺书,视作有效材料。在新政策之下,这家机构顺利办理了放射诊疗新证。
由于异地材料鉴定涉及跨区域跨部门,为了缩短办证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区卫健委窗口采取“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先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其提交的昆山、太仓地区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且在有效期限内。同时还须承诺参加嘉定区医学会举办的下一轮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嘉定区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若申请人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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