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法治报通讯员 姚彦静
动辄万元的银行转账记录、交易短信及账户余额截图……看似真实的交易过程均由一款软件一键生成,如此“流水生产线”式的造假“神器”为诈骗活动提供了极大便捷,甚至有被害人因此被诈骗27万元。近日,贩卖“神器”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梁某某等10余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先后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两年前,市民沈先生的“朋友”田某以注册公司创业等虚假事实为由,骗取沈先生27万余元。回忆起被骗过程,沈先生表示,之所以信以为真,是由于当时他看到了对方发来的一些足以乱真的交易截图,包括银行转账记录、银行短信通知、账户余额截图等。而据田某到案后交代,这些截图均由一款制假软件一键生成。
据田某供述,这款软件是在一个网站上购买到的,根据这一线索,软件背后的制作人员和一家运营公司浮出水面。
原来,软件由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在网上下载源代码,并修改、添加使用权限。2017年起,唐某某便制作了系列造假软件,可用于伪造国内各大银行转账记录图片、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图片、任意伪造短信截图、伪造身份证、户口本截图,驾照、行驶证等图片。在唐某某电脑内发现相关造假软件共有23个,他长期购买域名,租用服务器建立4个网站,以300至1000元不等的金额在网上销售软件,并通过自己母亲的账户收取钱款,目前已出售1500余次,唐某某供述,在贩卖时他从不询问客户购买用途。
到案后唐某某反复无常,时而辩称自己并不知道他人可能利用上述软件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为买家只是买来用于朋友圈炫富。时而又承认明知发布造假软件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这样一款软件到底是炫富神器还是诈骗“帮凶”?
经检察官审查,唐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发布用于生成虚假身份、虚假财务凭证的图片软件等违法犯罪信息,个人获利3-4万元,已查证造成他人被骗27万余元。
此外,2019年,唐某某还将该软件出售给湖南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又将此软件修改出售给多人用于网络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经查,上述公司自2018年起,在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等人合谋,先后购买、仿制造假软件,维护造假软件推广网站,并由客服通过公司网站、QQ贩卖该软件或为客户直接制作各类银行虚假交易记录、转账截图、虚假行驶证截图等图片牟利,每月盈利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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