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案件写真

大学生卖高仿奢侈品被判刑四年

曾获利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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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一90后女大学生利用网络平台“微店”销售假冒的Louis Vuitton、Gucci等奢侈品牌共198种热卖商品,网店营业额达600万,被北京市门头沟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很多人对于“销售高仿奢侈品算不算违法”这一问题有着非常浅薄的认知,认为卖卖高仿品不算违法,但是我国法律规定,销售“高仿”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情节严重或者销售额较大的会判刑,无论制假还是贩假,达到一定的额度都属犯罪,最终会接受法律的制裁。

据悉,该女子耿某原是北京市大专院校在读学生,读到大二时,为了解决生计,便萌生了通过开网店销售高仿奢侈品赚钱的想法,于是休学专门做这个。

从开始的网上订货到后来亲自去广州等地找专门做奢侈品的仿冒厂家,两年来,耿某所经营网店涉案金额近千万元,耿某从中获利100余万元。

据悉,耿某拿到货源后,一般加价几十元甚至数百元,其所销售的高仿奢侈品进价从1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总价仍然低于正品的价格。

2018年11月29日,警方在耿某租住处将其抓获,在其出租屋内发现大量的假冒DIOR、LV、GUCCI、Cartier、Chanel等奢侈品品牌共198种,价值共计人民币315万余元。耿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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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案件写真 B03 大学生卖高仿奢侈品被判刑四年 2020-07-15 2 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