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张馨月
本报讯 都说企业的风险80%来源于财务风险,财务人员通常都是老板最信任的人担任,然而近日却有一财务利用这份信任,对老板实施了投资诈骗。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某日凌晨,老板吴某收到短信,得知自己银行卡里被转走了5万元,经到银行查实,该笔钱款是通过与银行卡绑定的U盾转走的,U盾长期由财务颜某保管,但颜某却称自己并没有转过这些钱。吴某心生怀疑,吴某女儿随即帮父亲理了理近些年资金进出情况,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颜某谎称自己有高回报的理财产品,陆续从自己上司吴某手里要来了800余万元,随后每月从本金中支出部分钱款作为投资返利,实际上将钱用于填补女儿女婿投资的窟窿、自己家用等其他用途。
那么多钱交由颜某投资,吴某就从来没有怀疑过?
“她提出可以帮我理财的时候,我就问她是委托哪家公司做的,我要见见负责人才放心把钱投过去,但是颜某一直避开我提的问题,只是告诉我帮她理财的都是她的好朋友,出了问题她来负责什么的,我出于对她的信任就把钱逐步放给她,我看到每个月都有利息,于是就同意每次卡里有钱凑整以后让她继续拿去理财。”如果不是这次事情,吴某可能还被继续蒙在鼓里。
浦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颜某有期徒刑12年。
回顾颜某的犯罪令人唏嘘,她今年已经71岁了,本该跳跳广场舞、弄孙为乐的年纪,却因为盲目的母爱走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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