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王雨堃
本报讯 为健全诉源治理机制,规范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深入推进“一站式”纠纷化解工作,日前,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长宁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署《旅游纠纷诉源治理合作框架协议》。
据介绍,框架协议依托旅游质监所去年启用的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平台,实现与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整合共享调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切实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本次三方合作,搭建起旅游类消费纠纷的调诉、诉调线上双向流转通道,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相融合,全面实现纠纷调解跨时间、跨空间、跨部门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决旅游纠纷的需求。
合作分工方面,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主要负责“一站式”调解平台的运营管理,实行纠纷统一登记、调解过程全程留痕,纠纷数据动态流转;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引导线下纠纷至线上化解及纠纷数据的整理上传工作;长宁法院主要负责涉诉纠纷委托调解及纠纷化解指导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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