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长三角执行协作一体化又有新注脚。记者昨日获悉,青浦、嘉善、吴江法院近日联合对80名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跨区域联合信用惩戒。自2019年9月首次联合惩戒以来,截至目前,三地已有285名失信被执行人被联合“曝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已逐步形成。
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背景下,作为身处“先行棋”示范区的法院,在推动长三角司法联动,尤其是执行协作方面有何可为?
早在2019年5月,青嘉吴三地法院就联合签署《长三角一体化区域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明确将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推动落实被执行人在三地法院辖区相关部门联合实行嵌入式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19年9月25日,长三角司法协作青嘉吴三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曝光台正式启动,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初步落地。
今年4月17日,三地法院联合辖区发改委召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发改信用建设推进会”,并签署示范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会议纪要。通过破除三地信用信息壁垒,推动实现失信信息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招投标、融资信贷、投资经营等方面处处受限。
今年4月3日,上海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受到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出现困难,欲申请“青浦区防疫紧急纾困融资”。然而,青浦区发改委金融办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了该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因此不同意将其纳入到青浦区防疫紧急纾困融资企业名单。
原来,该企业因未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
因失信导致无法融资,企业着急了,立即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偿还拖欠的款项,并于半个月内筹措偿还了全部资金。青浦区人民法院立即与青浦区发改部门进行对接,并告知处理情况以便被执行人尽快获得周转资金。
在被联合曝光的285名失信被执行人中,这样的案例并非个案。
“这起案件就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青浦法院执行局局长段继军表示,目前,三地已建立法院、发展和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已定期互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将相关失信名单推送至三地发展和改革部门,嵌入三地信用平台,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在不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同时,青嘉吴三地还将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对于辖区内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目录,搭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破除跨域信用信息壁垒。同时探索建立青嘉吴三地事项委托直接办理机制,借力科技手段推动示范区执行协作一体化向纵深发展。”段继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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