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的城管执法部门召开首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三省一市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记者获悉,今后,三省一市城管执法证据和行政处罚结果将互认,并将建立区域联合惩戒机制、异地执法检查处罚合作机制。
会上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地级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结对共建协议》。同时,会上发布了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当天发布的首批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清单共10项,即:城管执法理论研究、跨区域联合执法整治、对口学习交流、案件协查机制、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法通报机制、智慧城管执法研究、信用联合惩戒、社会宣传联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