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工伤认定的尺度

本文字数:391

  3月7日,武汉一名抗疫护士沈蓓在单位安排的酒店休息时昏迷,一直未能苏醒。对其工伤申请,武汉市人社局称,由于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无法认定工伤。

对于这样的认定,家属表示无法接受,舆论也不乏同情的声音。

医护人员投身抗疫,这本身肯定是值得称颂的。但对于工伤认定的尺度,《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有着明确规定,人社部门只能依法作出认定。如果有所疑义,则可以诉诸法院讨个说法。

人社部门曾经指出:在工伤认定上,应兼顾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的利益平衡,不能无限制、无原则地扩大。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在相关判例中明确:视同工伤属于通常意义上因工伤亡之外的扩大保护,应当严格掌握,不宜对视同条件随意扩大解释,不合理扩大视同工伤的保护范围。

至于如何完善尺度,这是立法需要考虑的问题。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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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工伤认定的尺度 2020-08-03 2 2020年08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