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二房东”滥收整年房租用于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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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近日在上海奉贤,一位房东原以为找到可以签长期合同的好房客。谁知对方仅在支付一个月押金的情况下当起了二房东,从而滥收其他房客半年至整年的房租,随后用于个人挥霍。近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2019年12月,蒲某向高某承租了奉贤区南桥镇的一处房子,租期为1年。高某谎称这套房子是自己奶奶的,并欺骗蒲某说:“如果你能一次性付半年或者一年房租,每个月的房租可以降低”。于是,蒲某一次性向高某支付了6个月的租金共计11900元。

蒲某才住了3个月,就被一位自称房东的女子上门赶人,这时,蒲某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原来,高某并不是房东的孙子,也没有将自己已经支付的房租转交给房东,仅向房东支付了2100元押金,房东一直收不到房租,才上门要求蒲某搬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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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综合 A04 “二房东”滥收整年房租用于挥霍 2020-08-05 2 2020年08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