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青年与民法典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日前,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承办的第七期享法沙龙以“当乘风破浪的新生代青年遇上民法典”为主题展开讨论交流。市司法局相关处室、市检察院系统等近30名青年参加讨论。
主讲环节,5位来自不同工作领域的小伙伴,围绕主题分别自选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自由讨论环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万力认为,民法典宣传可以概括为“有料、有趣、有用”。“有料”是指民法典的宣传应该提升到民法典核心价值的宣传;“有趣”是指宣传的形式需要针对不同的对象来不断丰富;“有用”是指法律的宣传要和生动的案例充分结合,才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专业点评环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盛雷鸣律师表示,“遇上民法典的政法新生代”应当懂得“学、用、讲”。“学”是指将法律知识作为基本功,利用年纪轻、吸收快的优势,把民法典每一个条文学深悟透;“用”是指将民法典的法条和精神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运用中体现民法典法条的立法价值取向;“讲”是指宣讲好民法典,政法新生代要成为亲朋好友圈和工作对象圈中宣讲民法典的第一责任人。
最后,本期享法沙龙设置了投票环节。现场参与人通过自由投票,选出本场的最佳发言人为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龙潭,最佳风采奖为市司法局办公室(外事办)张麒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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