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大学生创业者因涉嫌侵权被判刑一年是否过重?能否采取社区矫正替代刑罚?人民监督员徐进在报纸上阅读到一则新闻后对于案件的判罚有了自己的思考,便发挥自己的职责展开了追问。而这,只是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一小部分。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巡回检察……他们的工作范围遍布检察办案工作的每一个角落。
作为检察工作的镜子与“第三只眼”,他们让公正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记者日前走近上海两位资深的人民监督员,听听他们讲述监督背后的故事。
主动报名成为第三只眼
“我是自己报名成为人民监督员的。”上海市静安区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徐国忠透露,2016年,他在阅读报纸时,看到了上海市司法局招募人民监督员,出于对这份工作的兴趣以及想继续为社会服务奉献的念头,徐国忠主动报名,并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成功被选任为上海市人民监督员。
2017年2月16日,上海举行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大会暨宣誓仪式,150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任期至2022年。“当天,我们一百多名人民监督员在国旗下庄重地宣誓,我自己感觉非常的自豪,同时也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担子。”徐国忠回忆起当天的场景,仍旧是历历在目,心潮起伏。
据悉,上海首届人民监督员公开选任工作成功报名人数达到1093人,最终聘任了150名人民监督员,个人自荐比例高达60%,为全国最高;基层群众占比高达82.7%,这一数字也充分体现了上海市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和人民性。在选任过程中,上海市司法局首次尝试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透明,首次使用信息化手段全程跟进,努力确保将人民监督员的“人民性”落到实处。在选任过程中,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在选任启动阶段,就向社会公开选任标准、选任流程、选任方法等,实现了制度内容和选任信息的全方位公开。
和徐国忠不同的是,市科技党委一级调研员徐进2013年就已经通过自荐成为人民监督员,在此后2017年的人民监督员改制后,她又参加了考核同样也成为了150人中的一员。“我参加了一次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关于女检察官的活动后,亲身体会到了检察工作对于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徐进说,“所以在网上看到了有自荐成为人民监督员的公告,我就主动报名了,最后也成功入选。”
2017年,人民监督员改为由上海市司法局统一招募并进行管理,对于像徐进这样的老监督员来说,并不能直接转为新的人民监督员,如果自己有意愿继续担任的,需要通过统一的报名考核,通过后才能正式加入。据徐进回忆,当时的笔试考核包括对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基本法条的理解。“笔试我还记得我得了100分。”徐进兴奋地说道,“其实考试单靠自己的知识储备还是不够的,我当时也利用这个机会自己去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每天背书背到很晚。”
读报也能监督?
有一次,徐进在阅读报纸的时候,看到了一篇关于上海大学生创业涉嫌侵权被判刑的文章,而徐进对此感到有些疑惑,并主动发挥自己的职责。“当时文章中写道,有两个在上海创业的大学生,仿制别的公司的监控设备售卖,最后被判刑一年多”,据徐进回忆。作为一名科技行业工作者,徐进看到这篇文章后,有些自己的见解。由于被仿制的设备估价很高,这也对最后的判刑结果有直接的影响,然而徐进根据自己工作经验来看,很多时候对于此类估价可能存在虚高的情况。同时,在徐进看来,作为大学生,两名被告人的主观恶意较轻,这样的判刑也将对他们未来的人生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对于此类初犯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例如社区矫正替代刑罚?基于此,徐进主动写了一篇情况报告交至当时分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上海市检察院。收到徐进的报告后,市检察院迅速反应,为徐进调取此案的卷宗并给予了书面的答复。“通过查阅卷宗并且看到他们给我的答复后,我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认同了。”徐进说。此案的量刑并不存在过重的情形,而徐进提出的社区矫正对于这两名外地来沪大学生而言,也并不适用。
除了主动发现并进行监督外,人民监督员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来自于各检察院的邀请。由于工作性质与科技相关,徐进也参与了两次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的工作。不仅对白皮书的内容与形式发表自己的意见,徐进还利用自身优势推荐专业人才。“我还帮他们推荐了我们专利商标事务所的一名人大代表,他专门从事商标与专利保护。”不仅自己参与到这份工作中去,徐进作为人民监督员还发动更多的同事为此出力。
2019年9月至10月,由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牵头,联合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江苏省吴江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跨省级行政区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徐国忠作为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专项监督工作。这也是他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参加的活动周期最长、时空跨度最大、监督内容最多、工作形式最新的一项监督任务。令徐国忠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行人赴嘉善县检察院和姚庄司法所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并现场检查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劳动教育基地。由于距离远,他不到六点就出发从市区赶往青浦。通过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情况的汇报、检查劳动场所,徐国忠也对社区矫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整个活动参加完,我觉得青嘉吴示范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做得非常超前。”矫正对象佩戴电子镣铐,一旦离开电子围栏指定的地域范围,镣铐将会自动向监管部门的服务器报警。另一头,监管部门也可以即时通过系统查到该名对象当下所处的位置。
据了解,现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扩展到所有检察办案活动,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可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巡回检察活动,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以及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选任考核不是终点监督也要继续学习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是监督检察工作,但尽管通过了入职前的考核,大部分监督员并没有法律背景,来自各行各业的他们想要做好这份监督工作,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徐国忠坦言,每次接到监督工作,自己总要先根据内容认真研究相关法条。“我退休前从事经济与党政工作,与法律相去甚远,可以说是一张白纸。”他说,“想要做好人民监督员,一定要学习法律,比如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这些,自己一定要熟悉,不然根本无法对检察院的工作做出评议,说不到点子上。”
在徐进看来,人民监督员的门槛可以适当提高,法律知识与道德标准必须齐备,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保证监督员的权力不被滥用,责任能够担当。“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同样也要跟上。”每一年年底,都会有针对人民监督员的集中培训,检察官们给监督员们上课,在她看来,这就是一个让监督员队伍水平提升很不错的手段。在未来,徐进想要更多地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中去,她认为未来人民监督员中也可以适当加入拥有专项技能的监督员,例如可以对环境案件、女童案件进行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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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外部监督制约制度。
这项制度自2003年开始试点,2010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2016年7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启动。本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改革人民监督员管理方式、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完善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等六方面内容,目标是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2019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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