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青浦警方快速查处运输危险物质案

本文字数:548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为牟利,竟违法运输危险品甲醇,民警社区走访宣传途中火眼金睛发现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并成功消除安全隐患。近日,青浦警方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依法行政拘留嫌疑人赵某。

7月29日上午,青浦公安分局沈巷派出所民警朱永华准备至辖区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时,被一辆停在路边饭店旁的厢式小货车吸引了注意。这辆车的后门敞开着,里面装着一只铁皮桶,一根长长的塑料管从桶内一路通入饭店内,当老朱电瓶车驶过时,货车司机下意识躲避了下,这一动作立即引起了老朱的警觉。凭着多年的从警经验,老朱判断这个货车司机一定有问题。想到附近小饭店为了降低成本,常会购买甲醇燃料来代替液化气烧菜,老朱怀疑桶内的液体很可能是甲醇燃料。但车上并没有放置危化品警示标志,如果路人走过扔个烟头引起爆燃,后果不堪设想。想到这里,老朱立即上前查看。

在老朱询问货车司机的过程中,司机辩称桶内装的是洗涤剂。但经安监部门到场确认,桶内装的液体系危险品甲醇燃料。

最终,嫌疑人赵某交代,因其无固定收入,想赚点钱,在了解到镇上许多小饭店都会购入甲醇作为燃料来节省成本,于是在明知自己没有相关危险物质运送的安全资质下仍然独自一人驾驶厢式小货车给饭店运输危险品甲醇,后被民警发现。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 青浦警方快速查处运输危险物质案 2020-08-17 2 2020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