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旭凡
本报讯 8月19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来到徐家汇街道南丹邻里会,深入社区开展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检察官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方式,给市民现场上了一堂“食品安全”法治课。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也到现场,为居民们进行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
在此次活动中,检察官选取了典型案例和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方面疑难问题,制作了宣传展板和手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随着网购成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直播带货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显著。针对这些应运而生的新问题,检察官给出了建议。
检察官表示,如果在电商平台买到劣质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电商网络平台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果不提供的,可以向网络平台要求提供赔偿。
此外,如果在网红带货直播中根据链接买到三无品牌保健品吃坏了身体,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在虚假宣传中推荐食品的个人或组织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损害的连带责任。
现场活动中,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名执法员为居民们进行了食品的快速检测。
有的居民拿来了家中的蔬菜,执法员熟练地在叶片上进行采样,结果很快在农药速测卡上显现。根据一级执法员董祥康的介绍,速测卡上的颜色越趋近于白色,说明农药越多;越接近蓝色,说明农药的情况会好一些。
在检测的过程中,一名阿姨前来询问执法员:“为什么我自己种的菜,并没有打农药还是检测出白色呢?”对此,董祥康解释道:“农药残留有各种原因,比如居民在小区内的土地上种植蔬菜,土壤为了适应绿化可能本身有农药含量,车辆上的柴油也可能会产生影响。”
据了解,此次活动既是市检一分院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的开端,也是联合徐家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本市20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共同开展的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
“食品安全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检察机关要聚焦食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发挥公益诉讼效能,与行政机关协同共治,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市检一分院第五检察部的高维主任说道。检察机关也倡导居民发现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平台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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