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法治重点

上海法律援助从这里起步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25周年

本文字数:3617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团队

◆接待咨询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对第一位受援人李某来说,25年前的今天,冰冷的法条第一次有了温暖人心的力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也有了最生动的诠释。

1995年8月25日,浦东新区蓝村小学门口几间普通的办公室里,全国首创的法律援助机构——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了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发源地和风向标。这种“司法行政为主导、执业律师为主体、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法律援助“浦东模式”,也被司法部确定为“上海模式”,被写入当年发布的中国政府白皮书—《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25年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3244件、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59264人次,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共接答群众法律咨询450152人次,全区近五分之一群众得到过法律帮助;近十年来,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近620批次,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有理无钱请进来  让穷人也打得起官司

“如果都是有钱人打得起官司,穷人打不起官司的话,显然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1993年,时任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的张凌作为上海市高级公务员前往加拿大进行培训考察,他看到多伦多市政府通过聘用律师来为市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后深有感触,这也启发了他对法律惠民工作的思考。

“当时浦东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各种建设如火如荼,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投入其中,再加之社会转型期、国企改革等因素交织,矛盾纠纷数量大大增加,下岗工人、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众的人数也进一步增多。”张凌曾经统计过,当时这些困难群体的人数约有四五十万,占浦东当时总人口数的七分之一。

“我们在调研后发现,尽管这些困难群众容易产生矛盾纠纷,也最需要法律服务,但因为经济困难,他们却无法聘请律师来维权。”于是他提出建立一个为老百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平台,这也成为了浦东法律援助中心的雏形。

而律师无疑是困难群众最好的“代言人”。

那时,浦东约有60多家律师事务所,近400名律师。为了动员律师群体参与,张凌带领着团队走遍了浦东的律所。

他向律师们面对面地介绍了创建法律援助中心的构想以及今后工作的方向。律师们对此报以充沛的热情,都表示愿意积极参与。张凌与律师们约定,每位律师一年至少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让他感动的是:“我们事先申明,这是尽社会责任,没有报酬,但律师们还是积极参与,其中许多律所的主任都是带头办案。”包括毛柏根、陶武平、刘大力、张嘉兴等当时及后来的名律师都是积极参与者。

从一根线到立体网络  法律援助的大门越开越大

为了让老百姓的法律需求能最快得到满足,让更多老百姓受惠于法援工作,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创造多项第一。

1996年12月26日,全国第一条法律咨询专线开通了。该法律援助咨询专线除了回答市民法律问询之外,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矛盾,为市民解决矛盾。

25年来,浦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的“浦东模式”。这一实践模式,被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予以吸收采纳。

目前,由250多名律师,60多家律所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专业队伍,一直活跃在浦东法援中心各工作站点,为的就是义务帮助“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王大爷的邻居是一个信鸽爱好者,他在自己屋内顶部开凿了洞口,每天从洞口登上楼顶饲养鸽子,鸽子粪便四处飞落,让王大爷不堪其扰。多次调解无果后,王大爷寻求了法律援助。

王龙国律师接到中心指派后,代理了王大爷的案件。

庭审中,邻居坚称自己是持证养鸽,因此是合法行为。

该案经过多次调解和开庭审理,在法援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支持了王大爷的全部核心诉讼请求。

为了让更多人能沐浴到法治的阳光,浦东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做到了极致。

为了加强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与有关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展有效合作,建立了青少年、妇女、残疾人、工会、老年人和军人等六个社团分中心。同时,为了便利困难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新区法律援助机构还先后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老干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了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先后建立了5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覆盖了新区农民工聚居程度最高的区域、行业、开发区和世博园区,形成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专门网络。

25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量从成立之初的10多件到2019年的7000多件,办案量增加近700倍。2019年,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达到800多万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各类法律服务6万多人次。

感受看得见的正义  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我认为我当事人的行为有错误,但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法援律师张芳在刑事侦查环节,为当事人郝某做无罪辩护。

郝某曾是某酒店的厨师,2019年5月25日,因不服该酒店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他提出离职并要求该酒店结清工资。然而该酒店的主管、人事、老板相互推托,导致郝某索要工资无门。

郝某在打包准备离开时,看到同宿舍主管向某床上的一部平板电脑。郝某悄悄将电脑带走泄愤。随后将电脑丢进了垃圾筒里,并拉黑了向某。郝某后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张律师指出,郝某的行为事出有因,因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支付工资,与同事发生纠纷,冲动之下盗窃并丢弃同事电脑泄愤。另外,被害人无法提供电脑的购物凭证,发票等,无法明确涉案金额,也无法确定犯罪数额达到了起刑点。同时,本案不属于入室盗窃。本案涉案地点发生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共同居住的员工宿舍。也不属于多次盗窃。故本案不构成犯罪,建议立即释放郝某。公安机关采纳了张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郝某被无罪释放了。

浦东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在全市率先实现从公安侦查、检察起诉到法院审判全过程的全覆盖。

自成立以来,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建立的外部合作协议就有10余种,形成从“未成年专办队伍、报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援助”等综合保护机制;2010年以量刑规范化试点为契机,与法院签订了《加强对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法律援助的规定》,分四阶段实现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为2013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2019年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等提供了最佳的基层实践和探索,使之上升为国家立法规定。

2017年,法援中心积极与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认罪认罚试点工作,为轻案快办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具结见证,工作数量随着工作推进大幅提升,2019年共提供具结见证4000余件。

2018年浦东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新区公检法签署《浦东新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提出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全过程全覆盖的工作理念,使浦东新区的刑事法律援助始终引领全市,成为第一。

“援助律师不仅需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一颗回报社会的公益初心,更要有为民服务和化解各类纠纷的技能和智慧”。浦东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说,中心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体系,设立案件质量监督岗,将案件质量同指派数量、办案补贴、队伍调整、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并通过年度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案件旁听、征询办案单位意见、开展优秀案例、优秀辩护词(代理词)评选活动等形式,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技术创新再现“浦东特色”为法援插上科技翅膀

今年7月10日,法律援助律师马斯祺和俞钧作为首批“体验官”,在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以远程视频会见的方式,分别会见了身在看守所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这也是浦东新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启用法律援助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

首次远程视频会见结束后,两位法律援助律师一致给出了“体验感很好”的“买家评价”。

“目前,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拥有5个远程视频会见室,每天可以安排25场会见。”浦东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此外,我们还专门制定了《浦东新区法律援助律师远程视频会见规则(试行)》,对法律援助律师开展远程视频会见进行了制度性规范。”

而这一法援律师远程会见系统在浦东试行成功后,还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市推广,“浦东模式”又一次向全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除了全市首家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公服处负责人还透露,今年浦东法援中心已建成了全市首台全天候智慧服务亭,将来还将开发值班律师的实时视频咨询功能,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在法律援助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中更进一步。

浦东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宝令对于法律援助的未来充满信心,他指出,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浦东将继续努力探索、大胆实践、以奋发有为,时不我待的精神和勇气,书写法律援助浦东模式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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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2 上海法律援助从这里起步 2020-08-25 2 2020年08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