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花光30万 住五星酒店 抢金店

这个退休女子因觉生活无聊竟“向往”去监牢

本文字数:901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俞如宇

本报讯  “想到里面去看看。”女子觉得生活没意思,花光积蓄后两次抢金店,竟只为去监狱里生活。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女子林某提起公诉。

2000年,林某离婚,与家人断绝一切联系,独自搬到松江区租房居住。林某平时不与人交流,也没什么朋友,2016年退休后,更觉生活乏味,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经常感到头胀、心慌,晚上胸闷、透不过气、易醒,去了医院也没查出什么毛病。

2019年12月,林某厌烦了这种令她感到绝望的生活状态,想换个环境居住,便搬去市区一家五星级酒店,打算过一过“挥金如土”的日子。林某盘算:“生活太没意思了,干脆把钱花光,以后要么流浪,要么做点违法犯罪的事情,让警察把我抓起来,到监狱里生活。”于是,林某花了30多万元,在酒店住了两个多月,等到只剩下400元时,林某走投无路,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一只单肩包,一只口罩,林某把行李留在房间,离开了酒店。她来到市区一家金店,先在店里逛了一圈。一名店员接待了林某,林某让店员拿出两条最大的金项链看一下。店员将项链递到林某手中,林某边看边问:“这两条是最大的吗?”得到肯定回答后,林某攥着项链突然转身向外跑,保安忙把她拦下,林某束手就擒,将项链还给保安。

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后,经调查,林某被取保候审。当晚,民警将林某送至地铁站,让林某到户籍所在地求助。于是,林某来到青浦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了林某救助的途径。由于天色已晚,民警提出为林某借间宾馆住一晚。林某拒绝后,在派出所大厅里呆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林某按照民警的提示联系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人给林某详细介绍了相关救助政策,林某听得头晕脑胀,越听越觉得自己不符合条件,于是又萌生了“进监狱生活”的念头。林某于是再次来到一家金店,“自投罗网”的一幕再次上演。

到案后,林某表示:“没想到里面是这样的,太难受了,想出去。”“我现在想通了,就想着早点出去,租个房子,找个工作,总比在里面好。”经精神鉴定,林某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长期与社会隔离、不良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况是林某产生极端想法、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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