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专家坐堂

拿疫情当幌子拒不执行

法院创新执行方式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本文字数:3790

资料图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新的考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准确解读《指导意见》的精神,以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本期“专家坐堂”聚焦各级法院在新冠疫情期间创新执行工作,既保障经济建设,又严格依法执行,“两手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一】

制药公司欠债被冻结

疫情来袭紧急解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于2020年1月2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制药公司)、邓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借款本金15842659.81元及利息。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对制药公司在第三人处的未到期债权150万元予以保全;案件进入执行后,又冻结了邓某名下银行存款近30万元,同时查封了邓某等名下位于成都市的4处房产。

2020年2月10日,被执行人邓某向法院提出紧急申请,称因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暴发,为响应国家号召,制药公司急需购买保障复工复产的防护物资,因存款被冻结,故请求法院解除对邓某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以解制药公司燃眉之急。法院收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并调查核实。经查,被执行人是一家制药企业,邓某等是制药公司股东及实际经营者,为该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制药公司现有员工200余人,因新冠疫情突然暴发,已处于停工、停产状态,该公司及邓某等名下除冻结的近30万元资金外确无其他资金;如不能及时复工复产,制药公司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危机,也不利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鉴于本案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立即与申请人沟通,仅用2天时间,促使双方于2020年2月21日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于次日解除对邓某银行存款的冻结,制药公司取得资金后,得以顺利复工、复产。

【法官说法】

疫情期间,制药公司的复工复产,不仅关涉该企业的存续还关系到公司200多名员工就业保障问题,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助于整个社会防疫工作的推进。该案被执行人提供了有效担保,解除冻结账户既可救急被执行企业之困,也能够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实现了情与法的融合。法院接到紧急申请,从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

议,到最终解除冻结账户,用时不到2天,帮助企业迅速复工复产。本案在法律框架下的“变通”执行行为贯彻落实了善意执行理念,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案例二】

申请执行人被隔离

急需用钱特事特办

刘某等因煤矿经营需要而向冷某、谢某先后借款285万元,后因未完全偿还借款,冷某、谢某将对方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冷某、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借款本金273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刘某等常年在外务工下落不明,该案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但法院在办理另外一起涉及刘某等的执行案件中,查封了刘某位于重庆市的住房一套。2020年1月,通过另案对该套住房的处置,有剩余可供普通债权人分配的案款30余万元。

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紧要之际,承办法官微信工作号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冷某的求助。冷某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因春节期间治疗过一名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患者,与妻子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家中的老人因病也需要住院治疗,急需人民法院先行发放案款救急。知道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进行核查,并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经法院执行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同意在不超过冷某可分得的额度内,将无争议的10万元执行款可先行支付给冷某,并将上述情况告知其余债权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法院随后将案款10万元汇入冷某的银行账户内,解决其家中老人就医及必要的生活支出等问题,冷某及家人极为感动。

【法官说法】

2020年春节期间,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紧要的时期,如果该笔执行款按照正常的分配程序进行,将因疫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文书的送达、异议期等情形的影响,无法及时兑现支付。导致申请人家中老人患病无法及时治疗,也对正在接受集中隔离观察的冷某产生不利影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保障。法院突破常规的案款分配程序,在征得其他债权人的同意下,迅速将案款先行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既确保申请执行人安心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服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局,也解决了家中老人的及时治疗,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法院的主动作为,既为申请执行人送去了一份温暖,也实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统一。

【案例三】

遇疫情公司经营困难

“量身定做”执行方案

被执行人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前期是一家投资过亿的房地产、旅游企业,信誉良好,投资建设了诸多项目,解决了上千人的就业问题。2019年9月,旅游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某贸易公司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由旅游公司分期支付货款等费用约250万元。旅游公司在履行50余万元后,未按期偿还剩余款项。2019年10月,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旅游公司偿还剩余货款197.3万元及利息。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旅游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称企业目前经营困难,请求宽裕履行时间。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因产业配套资金未到位出现了暂时经营困难。为避免常规失信惩戒措施可能带来的企业经营困难加重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执行法官耐心地向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阐明强制执行的利弊,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对旅游公司进行“放水养鱼”、生道执行,暂不对其纳入失信名单予以惩戒,并与旅游公司重新达成还款计划,分期分批次履行义务。旅游公司2019年11月履行了120万元,12月履行了20万元,正值第三期款项履行时,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突然来袭,该公司经营状况雪上加霜,发放员工工资及偿还银行贷款都出现困难。承办法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双方当事人第三次达成还款计划,给予旅游公司更多的时间化解经营困难。2020年3月底,旅游公司最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营困难,兑现承诺,全部履行到位。目前,旅游公司也已全面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有序推行。

【法官说法】

近年来,各级法院致力于以审判执行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抓手,深度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执行中高度重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受理本案后,法院组成专班对案件背景、执行原因、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判,明确了“放水养鱼”、分期履行等具体工作举措。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之下,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在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立足涉执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司法保障维护企业健康稳定发展。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并未机械采用常规的失信惩戒、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而是通过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双方诉求,“量身定做”执行方案,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策略,力促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兑现、被执行企业资产盘活,实现了双赢,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案例四】

借疫情当“挡箭牌”

法官及时调研顺利执结

徐某与罗某是朋友关系,因罗某拒不偿还徐某的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罗某须在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徐某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30万元。本案2017年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罗某与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偿还了部分欠款后,便以各种理由不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2020年4月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罗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场接受询问,亦未如实申报财产,还和承办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院遂冻结了罗某名下银行卡、网络资金。罗某见事态不妙,便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钱不好挣,现无法偿还徐某借款,让法院解冻其银行卡。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核查罗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一方面通过智慧执行APP向罗某所在社区发起网格协助。经多方调查发现,罗某具有履行能力,所谓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钱不好挣”只是其规避执行的借口。承办法官反复给罗某讲解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罗某仍置若罔闻。鉴于该案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及时调整执行策略,加大对罗某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向罗某发出限制消费令,二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是对其名下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迫于执行联合惩戒的巨大震慑力,罗某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自愿接受罚款。2020年6月23日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罗某当场兑现15万余元,本案顺利执结。

【法官说法】

本案罗某拿新冠肺炎疫情为“挡箭牌”,企图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承办法官通过全面摸排罗某财产状况,确定其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后,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强制措施,罗某迫于执行联合惩戒的巨大震慑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对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坚持  “一案一策”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确保执法办案不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对以新冠肺炎疫情为幌子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据四川高院执行局)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专家坐堂 B05 拿疫情当幌子拒不执行 2020-09-01 2 2020年09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