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检察官,这里堆放了近二十年的垃圾清理走了,我们终于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了!”日前,当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胥白再次来到该小区查看治理情况时,一位老阿姨拉着她说道。近日,宝山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督促镇政府对小区垃圾堆放问题进行整改治理的案件。
今年3月24日,宝山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胥白外出调查取证时发现,一小区近河道处,垃圾分类标识牌缺失,在木头、石子等未予装袋的建筑垃圾中存放有破旧脸盆、木箱、破旧塑料袋等各种生活废弃物。三周后,她和另一检察官李传芬又到该处,发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两位检察官了解到,该小区是上世纪60年代,镇捕捞大队租赁村土地自己建造,行政建制“大队”一直沿用至今。河道边的垃圾是周边住户装修房屋时陆续堆积而成。
5月22日宝山检察院向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对该小区内垃圾堆放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7月17日,镇政府将整改情况和整治后的照片一并回复。共清除垃圾25吨,重新修建垃圾厢房,将垃圾厢房纳入污水纳管,避免污水排入河道。并在周边设置绿色铁丝围挡,防止该区域周边垃圾乱倒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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