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举行民法典“学研社”首次研讨会暨第十六期“智荟融法”沙龙活动。
记者了解到,“学研社”由审判业务精湛的法官担任召集人和轮值秘书长,并依托各法官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题学术活动,法官、法官助理可根据自身兴趣和审判实践需要自愿加入。
首次研讨会上,朱颖琦法官以“《民法典·总则编》对金融审判的影响”为主题,对《总则编》的法条变动要点进行提示,并聚焦“虚假意思表示行为在金融司法中的认定”和“诉讼时效新规则与单行法的衔接适用”两大难点进行充分阐释。来自上海金融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金融庭的法官、法官助理结合自身金融审判实践与经验,围绕难点问题各抒己见。
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通过民法典“学研社”的成员发动更多的干警积极参与学习研究,不断提高金融审判工作水平。同时,要立足金融审判职能,找准民法典学研活动与金融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将民法典新理念、新原则、新概念、新条款贯彻落实到金融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优质的金融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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