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男子郭某看中外卖“商机”,点外卖后自导自演在餐品中放异物,以差评为由敲诈商家钱款。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对这起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胡某是某美食广场一家锅贴店的经营者。今年7月的一天,一位顾客郭某联系上他,称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其外卖,却发现肉馅中有黑色不明物体。胡某遂向外卖平台发起退款,并和对方通过微信电话协商赔偿事宜,最后商定由胡某赔偿10倍于订单价格287元作为补偿。
然而,当晚胡某和隔壁煎包店老板杜某聊起此事时,杜某称前几日自己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对方要求退一赔五,否则就差评。经比对,这两个顾客的微信号是同一个,外卖地址也是同一地区。两人顿觉事有蹊跷,商量将郭某约出来,见面后真相才能被揭穿。经杜某和胡某质问,郭某称他们是一个4-5人团伙,专向外卖中投放异物进行敲诈,自己只负责打电话。胡某一听事态严重,立即报警。
经讯问,郭某交代,根本没有什么团伙,只有他一个人。一开始他点外卖时确实发现餐品有问题,经联系商家,很快得到退款,就动起了歪脑筋。经查,郭某采用这种方式在“美团”“饿了么”平台上敲诈5家商户,获取钱款共计1000余元。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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