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律师等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确保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落到实处,并奖励优秀典型。
宁夏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应当支付到承办人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及时发放给承办人。律师在法律援助机构值班或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的值班补贴纳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范围,由各级财政保障。
同时,宁夏将对承办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的律师给予奖励,按照每个地级市申报一类案件总数1%的比例,结合同行评估结果和各地级市评选情况,评选出优秀法律援助案件,按照一类案件1500元的标准上浮20%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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