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众口难调”,对于食物的好恶因人而异,同一家餐馆的食物有人觉得好吃,有人觉得又贵又不好吃,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最近一则吐槽狗不理王府井店的视频意外走红。一方面,这则视频采用亲自体验的方式,且体验的是某点评网站评价“最差”的一家店;另一方面,该视频发布后,店方立即声明已经就此事报警,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包子不好吃还不让说么?
此后事件很快又有了反转,狗不理集团在其官微发布解除与狗不理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的声明,声明称狗不理王府井店面对消费者评价擅自处理且严重不妥,不能代表集团官方行为和立场。
毫无疑问,任何民事主体包括商家都依法享有名誉权,但只要不做侮辱和诽谤,消费者也享有评论乃至批评的权利。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嘛!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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