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网络犯罪主体逾六成35岁以下

本文字数:522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施坚轩

本报讯  近日,本市检察机关开展网络犯罪案件集中公诉,共对42件8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网络犯罪的主体35岁以下占总人数62.65%,罪名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盗窃、敲诈勒索罪等。

从案件数量来看,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开设赌场案件居多,占起诉案件总数的近七成;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8件30人,开设赌场11件31人。

从集中公诉的案件来看,手机等智能终端已成为网络犯罪的主战场。数据网络高速发展和手机等智能终端普及,在为人们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亦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犯罪分子通过手机发布违法活动信息、运用即时通讯工具联络、利用网络非法侵入通讯终端实施犯罪、利用移动支付进行非法交易等,手机等智能终端已覆盖犯罪各个环节。42件案件中,利用手机实施犯罪的达33件,占78.57%。

此次集中公诉的案件也显示出,被告人犯罪方式隐蔽,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被告人或使用网名或化名隐匿真实身份,或采用技术手段隐匿真实地址,或犯罪全程采用无接触方式进行,作案方式更为隐蔽,也善于利用新的社会热点和新的应用程序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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