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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楚先生有个亲戚是一名外卖小哥。前段时间,这名外卖小哥被一辆轿车撞伤,造成多处骨折。交警对该起事故认定轿车司机负全责。楚先生的这个亲戚劳动关系挂靠在一家外包劳务公司,该公司迟迟不肯开具误工证明,而外卖小哥也没有纳税证明。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进行赔付呢?楚先生的亲戚又该如何申请误工赔偿呢?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位受伤的外卖小哥如果有工资的银行流水及其他在劳务公司工作的证明,则应提供工资的银行流水及相应的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至于误工期的计算,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由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来确认误工期。
【事由】
楚先生的表弟小罗最近出了车祸,但在走赔付流程时遇到了麻烦,不知道该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罗是一名外卖员,劳动关系挂靠在一家外包劳务公司。事发当天,小罗正好骑电动车行驶在送餐的路上,却被一辆闯红灯的轿车撞倒。肇事司机当即打120将小罗送到附近医院抢救,还好没有生命危险,但小罗因多处骨折,目前还在住院治疗。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认定司机全责。
目前,楚先生等亲戚开始帮小罗走赔付程序。保险公司要求小罗方提供误工证明,但劳务公司迟迟不肯开具,而小罗也没有纳税证明。楚先生担心,在没有纳税证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最低标准进行赔付。此外,小罗到底该如何申请误工费,也困扰着他的家人。
【律师说法】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楚先生所述的情况,因为保险公司就交通事故的赔付确实需要走流程,同时需要小罗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而小罗没有纳税证明,他所在的公司又不愿提供误工证明。这种情况下,建议小罗可以考虑起诉到法院来解决此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小罗如果有工资的银行流水及其他在劳务公司工作的证明,则应提供工资的银行流水及相应的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至于误工期的计算,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由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予以鉴定来确认误工期。
如果小罗仍无法提供前述工资的银行流水,可以试着申请审理该案的法院开具调查令至劳务公司查询或者申请法官依职权来调查。如果此路还是走不通,则可以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前述材料都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则只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赔偿误工费了。
此外,如果小罗与外包劳务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建议走工伤认定申请等程序,这个与前面交通事故的赔偿是不矛盾的,只是其中的几项费用(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是不能重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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