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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非法证据的裁量排除规则
——诱供、骗供之排除规则
一、规范解读
(一)条款来源与演变
(二)规范目的
(三)规范要点
二、参考案例
案例一:刘某河涉嫌故意杀人案
案例二:呼格吉勒图涉嫌故意杀人案
案例三:燕朝某涉嫌受贿案
三、裁判规则与焦点评析
(一)裁判规则
(二)焦点评析
四、辩护律师的作为
第三章 非法证据的强制性排除规则
——威胁口供之排除规则
一、规范解读
(一)条款来源与演变
(二)规范目的
(三)规范要点
二、参考案例:安徽张甲等人涉嫌故意杀人案
三、裁判规则与焦点评析
(一)裁判规则
(二)焦点评析
(略)
【编辑推荐】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青,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顾永忠,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易延友,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金贵,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宏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洪淇,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明勇联袂推荐!
【内容简介】
“城中百万家,冤哀杂丝馆。”刑事冤假错案犹如挂在司法文明墙上的一株毒瘤,侵蚀着法律正义的光环。本书认为,为了根除此等司法毒瘤,必须切开毒源即“刑讯逼供”及其因此形成的“非法证据”,彻底排除“非法证据”,才是遏制和防范错案假案的终极武器。本书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条文注释,就诱供骗供、刑讯逼供、威胁逼供、非法拘禁逼供、重述供述的排除规则,非法证言排除规则,附条件裁量排除规则,“风险证据排除规则”和“个件化”排除规则的条款来源、立法演变、规范目的、规范要点、实务操作等,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试图从法律本源角度把握其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将其内化为法律人的人格和职业伦理,而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性的证据规则,从而使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务中得到自觉的运行。
【作者简介】
吴国章,福建省莆田市人,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99年成为执业律师,系刑事和建筑房地产的专业律师。现为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训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常州市现代司法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作者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福建省优秀青年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杰出校友”等荣誉称号。已在福建律师论坛、华东律师论坛和中国律师论坛上交流发表论文十余篇,2017年出版专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务研究》。
【序言】
自2010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各自或联合出台了多部关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范性文件,一方面用于回应不断曝光的冤假错案引起的强烈社会舆论,另一方面推进刑事证据规则的规范与完善。但这些规范性文件在规范体系上明显有相互矛盾之处,在效力上有相互否定之嫌,在实践中出现了理解难、适用难的尴尬境地。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规定了通过“冻、饿、晒、烤”等变相肉刑获得的口供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而该规定未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认可,因此在2017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没有规定通过“冻、饿、晒、烤”手段获取的口供属于非法证据,那么实践中对于以“冻、饿、晒、烤”等方式获得的口供是否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就产生了不少争议。因此,如何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并将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规范整理成相互协调的有序体系,一直是我理性思辨中一个沉重的课题。
我们都说刑事诉讼法是“小宪法”,因为它是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司法行为的规范与约束,以便公民的宪法权利能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然而,真正能够直接发挥“规范”“约束”功能的不是刑事诉讼法,而是贯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证据规则”以及更具体的“证据排除规则”。从认识论角度看,刑事案件的发现过程就是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评价的动态过程;而从方法论角度看,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评价其实就是证据规则尤其是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过程。因此,证据规则尤其是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诉讼法的真正“硬核”。虽然理论界对刑事证据规则已有深入研究,但对刑事证据排除规则却未见有透彻的研究成果,而且多数研究成果仅限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层面。
确实,近几年,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界掀起了一波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热潮,但这仅仅是学术界的“一厢情愿”,司法实务界对此却波澜不惊、不冷不热,以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实现学术界预期的效果。
实际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仅是证据排除规则体系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规范文本中起码还有瑕疵证据排除规则和“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排除规则等其他证据排除规则。其中“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排除规则早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入法,直至今日在司法实践中仍是被显性或隐性地运用得最为频繁的证据排除规则,而在理论上却未见有全面的总结与反思。还有,实务场域与规范文本中的这些证据排除规则在理论上是否获得完整的抽象与归纳,在外延上是否获得全面的拓展,在相互关系上是否获得逻辑的充分验证,也是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的不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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