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胡明冬
本报讯 公司股东诉讼缠身,实际控制人早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僵局之下,如何确保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债权人权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结实际,“放水养鱼”式执行,于近日妥善执行一起涉民生的执行案,执行到位4174万余元。
上海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管公司)租赁一印刷机械厂,后将印刷机械厂改建为文创产业园。经过一年改建并交付运营后,该企管公司却拖欠参与工程建设的28家农民工队伍以及27家材料供应商相应改建工程款项及利息,金额高达8820余万元。上述债权人就相关权益将企管公司诉至法院,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企管公司需支付上述款项。判决生效后,由于企管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2019年11月,上海宝山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对企管公司开展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企管公司背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十分复杂,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有多家关联性企业;企管公司大、小股东之间内部纷争诉讼不断,在宝山区就有大小数十起诉讼;实际控制人也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股东诉讼缠身也导致被执行人企管公司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调查时发现,园区内的大部分企业都还是正常运转的,这让执行法官心生一计:用租金抵执行款是否可行?随后,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下,与园区内的200余家企业租户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沟通。宝山法院执行局经过研判讨论后,决定在保障园区经济生态的情况下,以园区内企业每月固定租金作为汇入法院专户的执行款,分批发放给申请人,实现“放水养鱼”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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