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开发共享单车界“万能钥匙”“薅羊毛”9000余万元

闵行检察院建议对主犯判处从事计算机相关行业禁止令

本文字数:751

  □见习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杨莹莹

本报讯  一公司“空手套白狼”开发共享单车界“万能钥匙”,“薅”共享单车公司“羊毛”9000余万元。11月11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梁、张某、胡某、何某伟、丁某胜、黄某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案,检察官当庭建议对李某梁判处禁止从事计算机相关行业工作。

李某梁等人在未经营任何共享单车实体业务的情况下,在手机安卓端、IOS端设计并上架名为“全能车”“全能车PRO”的APP项目,以能打开市场上所有品牌单车为名,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收取用户充值费用9000余万元。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月始,被告人李某梁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起意创设“全能车”项目;被告人张某作为研发部总监与被告人胡某、被告人何某伟等人采用反编译、抓包、破解等方式,突破计算机安全保护措施,获取市面上运行的品牌单车APP与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包要素、编写规则及接入端口。再由被告人胡某带领服务器组组员,被告人丁某胜、黄某根将非品牌单车用户修改为其事先注册的品牌单车月卡、季卡用户,重新编写数据,通过虚拟客户端发送至品牌单车服务器,获取“哈啰”、“青桔”等共享单车服务器开锁指令,非法许可他人使用被害单位车辆。

截至案发,该公司发展“全能车”注册用户共计476万余人,完成订单总数约3.48亿条。

闵行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择一重罪处断,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同时,被告人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非法获利达9320万元,其行为涉嫌破坏信息系统罪。

闵行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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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开发共享单车界“万能钥匙”“薅羊毛”9000余万元 2020-11-16 2 2020年11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