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老人白内障术后到底有没有后遗症

奉贤区医患纠纷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

本文字数:1021

  □法治报记者  夏天

65岁的张大妈在三年前接受了白内障手术。但术后两年,张大妈却又因眼睛不适,被诊断出“右眼黄斑水肿”。她认为,是白内障手术造成了这一问题,但医方却予以否认。最终在奉贤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介入下,双方以“专家咨询意见”为协商参考依据,达成了赔偿方案。

【调解过程】

张大妈今年65岁,三年前,她感觉双眼模糊,医院诊断为“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医生建议她做手术,张大妈与家人商量后,就在第二天到这家医院接受“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

术后起初的一段时间,张大妈感觉蛮好。但两年后,张大妈感到动过手术的右眼看东西不太舒服,她就到另一医院去问诊,医生诊断为:“右眼黄斑水肿、糖尿病性视网膜病、玻璃体混浊、糖尿病。”

问题终于查出来了,可也同时带来了新的疑惑:张大妈出现了“右眼黄斑水肿”,但在做手术前,是没有这一症状的。为何做了白内障手术后却出现了这一问题?

张大妈与家人认为,医院在做白内障诊疗手术过程中存在漏诊、晶片配置不当等问题,导致张大妈出现右眼黄斑水肿情况。为此,他们找到医院有关部门,要求医院赔偿。

而医方则认为,医院诊疗明确、符合常规,治疗手术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足,但其疾病为张某自身因素所致,要求医院赔偿没有依据。

张大妈与院方多次协商未果,在家人的陪同下,找到奉贤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区医调委受理了该纠纷后,建议张大妈为避免不必要的新纠纷,先去其他医院治疗,待张大妈治愈后再进行调解。

张大妈手术康复后,区医调委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区医调委启动了专家咨询程序,调解员参考专家咨询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赔偿方案。

双方认同专家咨询意见,但就赔偿金额上还有分歧,张大妈还一度情绪激动,意欲走其他途径反映诉求。最终经反复沟通与协商,医患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以“专家咨询意见”为协商参考依据,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包括医疗损害、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调解心得】

发生医患纠纷后,己经进入到调解程序,张大妈由于病情原因又住进医方进行治疗,调解员提出建议张大妈换一家医院治疗,这样的做法有利于产生更确切的调解依据。

调解员作为第三方,既不是患方的代理人,也不是医方的辩护人,始终站在中间的立场,以双方自愿为基础,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公正、公平、合情、合理地把医患纠纷调处好,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老人白内障术后到底有没有后遗症 2020-11-17 2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