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非法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

男子因侵犯公民信息,刑事、公益诉讼同时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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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赵静

本报讯  男子为做微商推销保健品,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又因购得的信息不符合用途将信息卖出,造成7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傅某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罚金3000元;同时,依法支持了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公益诉讼,责令傅某注销涉案微信账号、QQ账号、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并就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4月28日,被告人傅某在本市闵行区某住处通过网络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文件名为“20.xlsx”“100.xlsx”的文件各一个。同年6月10日及11日,傅某又分别以800元和5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另外两个文件。经鉴定,上述四个文件检出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共计40071条。

6月16日,被告人傅某通过网络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邓某(另案处理)文件名为“2W+.xlsx”“工作簿11万+.xlsx”的文件各一个。6月23日,傅某又以200元的价格出售给邓某名为“3万鹿鞭.xlsx”的文件一个。经鉴定,上述三个文件检出包含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共计41870条,其中,与上述傅某购买的四个文件进行比较,重复的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299条。

6月29日,被告人傅某被抓获,其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在亲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700元。

杨浦检方作为本案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代表社会公众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认为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傅某注销涉案微信账号、QQ账号、永久删除涉案公民个人信息、赔偿损失及公开赔礼道歉。

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傅某不表异议,且在亲属帮助下预交700元用于缴纳赔偿款。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傅某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傅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傅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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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非法购买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 2020-11-25 2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