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案件写真

自愿参加户外探险应自甘风险

一男子岩降时意外死亡,家属诉请同行者赔偿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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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运动出现意外甚至因意外导致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对于户外运动爱好者来说,潜在意外并不能阻止他们的脚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李媛和张朝阳是一对80后夫妻,平时除了上班,最大的兴趣就是爬山,周末经常约着几个老同学一起游玩。一日,张朝阳和李媛又在微信群中和几位老同学约好了周末一起去当地的梅力更风景区西沟进行岩降活动。

到了约定的周末,李媛与张朝阳等7人一行来到了梅力更风景区外的西沟,因为在上山的过程中耽搁了时间,为节约时间,7人中有3人未参与岩降,绕行下山。

下午3时,李媛、张朝阳、刘晓丽、李达等4人按照原计划选择参与岩降。李达拿出设备,按照女士优先的顺序,李媛和刘晓丽先行岩降。因李达是最后一个下降的人,为了回收绳索和节约时间,提议将在他之前下降的张朝阳的绳结改为布莱克氏结,这样自己之后能立刻进行速降,张朝阳同意了这一提议。

然而,张朝阳下降至一半时,绑在身上的结突然脱落,紧接着连人带绳急速坠落至悬崖底部。李媛和刘晓丽第一时间将张朝阳抬出水面并进行简单施救,之后李达以及其余3人先后到达,对张朝阳进行心肺复苏。期间几人多方寻找救援,因事故发生地点地势险恶,至晚10时,消防人员才赶到现场,凌晨12时左右,蓝天救援队赶到现场,发现张朝阳已经死亡。次日凌晨5时,蓝天救援队最终将张朝阳的尸体运至山下。

张朝阳离世后,李媛多次找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后认为李达作为成年人,能够充分认识到速降时所打的活结具有危险性,张朝阳坠落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李达疏忽大意导致了绳结脱落,故准备对李达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刑事立案。但蓝天救援队的询问意见和数次侦查实验让公安重新考虑了此案。在进行一系列侦查后,公安机关认为,速降时,李达为张朝阳所打的结不具有危险性,张朝阳的死亡与李达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决定不予立案。后李媛与张朝阳的父母决定将李达等5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达等5人依法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4.5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朝阳的死亡非五被告侵权行为所致,三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李媛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以调解结案,李达等5人在人道主义范围内给予了三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近日,相关补偿均已履行到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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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案件写真 B03 自愿参加户外探险应自甘风险 2020-11-25 2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