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曾几何时,人们“谈艾色变”,艾滋病患者仿如“瘟神”般,令无数人退避三舍。随着医学和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于艾滋病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升,“恐艾”情绪有所缓和,但依然无法像对待正常病人那样接受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本期“域外之音”介绍的就是世界各国依法保障“艾滋人群”的合法权益,并携手抗击这个“世纪绝症”。
艾滋病的传染途径非常固定,只有3种途径: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传播。因此,防范艾滋病的根本就是切断这3条传播途径,当面对“艾滋人群”时,只要守好这3条红线,被感染的可能性基本为零。但由于艾滋病依然几乎无法痊愈(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只有两例成功治愈案例),而且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有不少都源于吸毒和滥交人群,人们对于艾滋病病人歧视始终多于同情,排斥多于理解。
为了保障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世界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禁止艾滋病歧视,同时在医疗、就业、教育、生活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我国也于2006年发布,并于2019年修订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对如何治疗和救助艾滋病病人作了明确的规定。
尽管有法律法规护航,但要改变大众对艾滋病的恐惧依然要久久为功,只有正视了艾滋病的存在,才能帮助患者战胜病魔,重获新生。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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