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里竖起了几块大屏幕,一起“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正在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海峰及普陀区司法局副局长章洁分别代表两被上诉人出庭应诉。隔壁会议室里,110名公务员“云旁听”了整场庭审,并在庭审后开展讲评交流。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这场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传递出了浓浓的宪法元素。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以来已先后组织15场“三合一”活动。从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将实施,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也在这部规章中有了具体的落实。
昨天开庭审理的案件是“王博因不服司法鉴定执业投诉处理诉市司法局、普陀区司法局共同被告案”,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海峰及普陀区司法局副局长章洁分别代表两被上诉人出庭应诉,坐在了“被告席”上。在审判长主持下,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宣布将在庭后对本案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
普陀区司法局局长顾宇斌表示:“今天的庭审不但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也有利于提升我们的依法行政能力。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常态化的机制,从去年开始,截至今年10月底,我们全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经达到了82.4%。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落实好‘三合一’制度,坚持不懈狠抓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争取全区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新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曾对此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能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又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其依法行政。为了规范和保障本市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今年8月31日《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通过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并且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活动,应当发表意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同时,规定还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与讲评作出了具体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被诉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组织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区域)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对出庭人员应诉情况进行专业点评,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意识。
据悉,本市今年已先后组织了15场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本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也有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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