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王老伯年逾90岁,2013年,经苏某某介绍参与一项“民族资产解冻”的投资项目,先后被苏某某以投资为名骗走约70万元。近日,经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8年年底,居委会赵主任得知社区里的王老伯神神秘秘往一个女子账户中打钱,便引起了警觉。当天,赵主任到王老伯家中核实情况,可王老伯却只说女子苏某某是他朋友,因看病需要钱,他就给她点钱。赵主任提醒王老伯不要受骗,但王老伯表示不想再谈。之后,赵主任就不定时上门拜访王老伯。社区民警也一起上门提示老伯,无奈老伯始终矢口否认,对于众人的提醒置若罔闻。
今年4月,王老伯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从2013年自己第一次投资至今,未见过有回头钱。王老伯于是催苏某某还钱,谁想苏某某大笔一挥,当场写下200万元的欠条后就再也没下文了。4月21日,苏某某又约王老伯见面。这次,王老伯主动跟保姆说了对方要借钱的事。保姆第一时间跟赵主任取得联系,众人商量后决定来个“瓮中捉鳖”。当天下午,王老伯准时赴约,苏某某出现后便被扭送至公安机关。
苏某某到案后,对于自己收取王老伯70万元钱款供认不讳,但坚称该钱款是帮王老伯投资“民族资产”。然而,当问及钱款去处,苏某某却称,其中20万元已用于个人花销,其余钱款给了中间人,却无法提供转账记录。检察机关认为,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受害人王老伯财物共计7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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