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非机动车撞人逃逸 无钱赔偿陷入僵局

闵行区交通事故调解室耐心说服化解纠纷

本文字数:1320

  □法治报记者  金勇

法治报通讯员  张峥华

骑电动三轮车撞伤两人,被警方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却因经济上困难不肯赔偿。无奈之下,两名伤者只能求助闵行区交通事故调解室。

调解员针对涉事人的实际经济情况,耐心劝解说服,最后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调解过程】

2020年9月,骑电动三轮车的陈某在闵行区苏近路建新路处,与行走在路上的卢某和王某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和王某双双受伤。卢某左侧3根肋骨骨折,王某左侧1根肋骨骨折,两人身上都有不同处的软组织损伤。该起交通事故经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杜行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伤者卢某和王某,肇事者陈某及其老伴一同来到闵行区交通事故调解室要求调解。调解员从事故认定书上了解到,陈某负全责。而卢某更表示,陈某把两人撞倒后,非但没有陪她们去医院就医,还一走了之,指责陈某没有道德。调解员立即安慰情绪有些激动的卢某,以防矛盾进一步激化。

调解员了解伤情时发现卢某左侧3根肋骨骨折,王某左侧1根肋骨骨折。卢某和王某一致表示,“我们是讲道理的,不需要他赔多少钱,只要把该赔偿的赔了,就行了。”根据出具的医疗单据,调解员得知卢某用了1400元的医疗费,王某用了600元的医疗费。因卢某伤势相对较重,卢某要求肇事方赔偿4000元,而王某只要求对方赔偿2000元。

此时,调解员询问在一旁一直没吭声的陈某,只见他一个劲地摇头,连说“我没钱,我没钱”,便拖着老伴要离开。调解员告诉陈某,事故已经发生,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困难,可以提出来,然后再一起协商、调解。这时,陈某的老伴告诉调解员,“我们都是外来人员,年龄也60多岁了,子女都在老家,就我们老两口在上海靠捡破烂维持生活,经济条件实在有限。”调解员表示,考虑到肇事方陈某平时靠捡破烂为生,劝说两位伤者能否稍微让步。两位伤者表示她们也是外来务工人员,也是靠工资收人维生,但肇事方的情况既然这样,也愿意适当做出让步,卢某说自己最低要求赔偿3000元,而王某也愿意让步500元。

此时,陈某老伴还是表示没有钱,手上能拿出来的只有3500元。卢某听后表示不能接受。调解员想到肇事方经济情况的确如此,而伤者的伤势也不轻,主要以休养为主,误工费弹性较大。经过多番沟通后,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了新的调解方案,尽管方案中的赔偿金额与两位伤者的诉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但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地劝说,希望大家换位思考,节约时间成本。最终,卢某和王某没有死磕赔偿价格,同意了调解员的方案,并签订调解协议书,陈某也当场支付了赔偿金,案结事了。

【调解心得】

该起事故是典型的非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一方是靠捡破烂维生,另一方是外来务工人员,在上海租房居住,双方经济都不宽裕,而伤者的伤势也不轻,两种情况碰撞到一起,调解就比较棘手。调解员从误工费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接受调解方案。

虽然闵行公安部门对非机动车的管制力度在加大,但是非机动车的随意性很大,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往往伤势都比较重。在面对没有保险理赔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的基础很不稳定。同时,大多数的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了解欠缺,也增加了调解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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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非机动车撞人逃逸 无钱赔偿陷入僵局 2020-12-22 2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