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被告席上,65岁的老杨头发花白,他看似痛苦地微闭双眼,满脸褶皱。让人很难将其与“威逼利诱”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联系起来。
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妨害作证案。被告人杨某、李某夫妇,在得到涉“套路贷”诈骗的儿子发出的指令后,以手中握有他人房产相挟,安排他人作伪证,试图减免儿子的刑责。最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杨某、李某犯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与6个月。
“你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要说”
今年4月,杨某和李某之子李某锋,因涉嫌“套路贷”诈骗案件被检方提起公诉。他通过自己的律师,指示父亲杨某安排沈某作伪证,以期减轻自己的刑责。
按照儿子和律师的授意,母亲李某在微信上与沈某取得联系,并将相关伪证要求告知沈某。
“老杨让我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要说。”根据沈某后来的供述,原来他与李某锋早有利益纠葛。2017年沈某欠下债务,害怕房子被他人查封,于是求助李某锋。后者便给他打了一大笔银行流水,获取了沈某的借条,办理了沈某房产的查封手续。“所以这次杨某告诉我,如果我作证帮他儿子出来的话,我在他们手上的房子就能拿回来。不然,我这套房子也没希望拿回来了。”
杨家人给沈某的“任务”,是让其提供李某锋在一笔45万元银行流水走账中,“本金是28万元”的伪证。原来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李某锋在套路贷诈骗中,实际出借被害人仅8万元,却先后制造了总计64万元银行流水。最终经民事诉讼程序,致被害人位于本市杨浦区的一套房产被诉讼保全,同时还经法院调解,“同意”归还45万元债务。
辩方:“舐犊之情乃人之天性”
今年6月4日,沈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法院为李某锋作证。当天,杨某夫妇在法院外等候,却久久不见沈某出来,于是直接回家。原来,沈某经不起推敲的谎言引起了法官的警觉,随后受到民警传唤,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很快,杨某夫妇也被警方传唤。
“为何民警传唤你之前,你声称把手机掉河里呢?”此时,审判长向被告人发出“灵魂拷问”。
李某坦承:“因为我们害怕。”据她交代,手机实际就在自家经营的茶室二楼厨房里。想隐瞒的内容,就是儿子传出来的纸条内容,以及其与沈某聊天、转账的内容。
不过对于给沈某转账的情节,李某坚称:“因为叫他跑了好几趟,他问我们要路费,所以我用微信转给他。”
在庭审过程中,杨某面对公诉机关出具的一系列证据,大多以“耳朵不好”“眼睛不好”等为由,对相应关键事实表示“不清楚”“忘记了”,并未如实供述。而其辩护人则承认:对沈某的供词表示认可,同时强调,“舐犊之情人之天性,两名被告人穷尽一切努力,只是想要让儿子被判轻一点。因此他们虽因法律意识不强,违反了国法,但希望法庭酌情减轻处罚。”
最终法庭经审理,决定支持公诉机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当庭判处杨某、李某犯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与6个月。在另案中,沈某则被法院判处犯诈骗罪和伪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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