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南京 “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

本文字数:551

  南京市司法局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共同签署《关于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的备忘录》,该机制对以往府院联动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落地实施后将有助于人民群众以更低成本、更快解决行政纠纷。

据介绍,南京市司法局是全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江北新区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试点在南京市范围内跨区划管辖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从府、院两个层面承担着建设法治南京的重要职责。

据统计,南京全市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每年约2100件。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通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沟通、释明,或者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能够满足当事人的诉求。鉴于此,《备忘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由法院进行登记、甄别,对适宜先行化解的案件分流到相应的行政机关化解。行政机关要在两个月内将化解结果反馈至新区法院,化解未成功的,由新区法院依法及时立案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备忘录》还规定,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构建立体化行政争议解决格局。并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发表意见。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南京 “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 2021-01-04 2 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