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张馨月
本报讯 商场与银行合作推出“家居贷”,让消费者可以贷款买家具。然而,不法分子也从中看到了“商机”,利用虚构交易的手段,骗取银行贷款。
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杨某、陈某明知银行某家居贷贷款申请人吴某、徐某等人未在商场购买商品,真实目的系套取贷款资金挪作他用,仍利用陈某担任商场精准营销部专员,负责该项贷款产品贷款验证、联络商户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授意商场内20余家商户制作虚假商品购货订单,通过虚构交易背景的方式协助354名贷款申请人骗取银行贷款合计3180余万元。截至2019年11月15日,尚有1240万余元逾期未归还。其间,杨某收取贷款人支付的贷款中介费用合计近300万元,支付陈某好处费共计83万余元。
据贷款申请人吴某证言,其经贷款中介推荐到“小杨”处办理“家居贷”。“小杨”拿走了吴某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在吴某的手机上下载了一个APP,一系列操作后确认了吴某的贷款资格及30万的贷款额度,并告知吴某回去等通知。等通知期间,吴某被要求与家居销售人员合影并提供给“小杨”,后来“小杨”把吴某带到商场其中一家商户签订了征询授权书,商户工作人员开了一张假的消费付款单据,吴某在商场收银台用“小杨”提供的密码以及手机上打开的一个付款码支付了这笔假的消费单。支付成功后“小杨”就把这个APP删掉并说贷款办好了,并告知吴某怎么解释这笔贷款来源,通过微信向吴某提供了商户信息、具体采购物品清单及消费金额。之后,银行直接将该笔贷款资金支付给商场,商场再下发到商户,商户再将套取的贷款资金转给“小杨”,最终“小杨”等人共截留6.2万余元作为手续费。
整个犯罪链条中分工明确,贷款中介杨某等人负责寻找需求客户,陈某等商场工作人员负责审核上报客户信息及联络商户,商户则负责制作虚假订单协助客户至收银台扫码支付套现,待资金到账后再予以抽成分赃。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杨某、陈某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八万元;以骗取贷款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七万元。本案中吴某等贷款人及商场中商户也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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