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综合;社会

“张嘴”窨井洞险“吃人”

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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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孙钰程

本报讯  “本单位已对龙吴路、虹桥路、漕溪北路等重要路段人井及井盖进行了隐患排查,除上述重要路段外,后续排查工作将覆盖徐汇区所有路段。同时,对龙吴路的日常巡检工作也做了进一步加强。”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检察建议的回函。

2020年11月15日凌晨,上海音乐人“王厂长”骑摩托车沿龙吴路由北向南行驶时,险些坠入机动车道上一处窨井盖移位后“张着大嘴”的窨井洞。随即,“王厂长”拨打报警电话,并用摩托车的车灯照亮窨井盖,提醒来往车辆。警方到达现场处理,市政管理部门抢修班组也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盖好窨井盖,并通知相关单位至现场查勘,及时修复窨井盖,做好临时围栏的应急保护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事后,“王厂长”将现场视频发至网络媒体,迅速引发社会关注。

徐汇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知晓该事件后,即刻赶至事发现场,对窨井盖移位原因开展调查。由于受监控角度和深夜画面质量所限,事发现场附近监控均未能拍到窨井盖移位瞬间画面,检察官遂对监控画面细节进行了数小时的比对,最终确定窨井盖移位时间。在此期间,窨井盖无人为破坏迹象,可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检察官初步判断是由大型车辆碾压所致。随后,检察官走访了相关单位,就窨井盖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窨井安全与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密切相关,相关单位责任重大,应当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理念。为此,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书,提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近期开展对龙吴路等重点路段井盖的全面自查,强化日常巡查,同步建立完善自查机制,对重要区域、重要路段加大巡查频率,及时排查发现井盖病害隐患,加强防范。二是建议明确责任,定期分析巡查结果,对影响道路通行安全问题即查即改。三是建议有针对性落实技术改进措施,结合整治工作,采取措施逐步在重点路段调换自调试防沉降盖框,加装感应芯片等报警装置,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增加巡查频次,对龙吴路、虹桥路、漕溪北路等重要路段人井及井盖进行了隐患排查,并表示后续排查工作将覆盖徐汇区所有路段。

下一步,徐汇检察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召集全区各家窨井盖权属单位,结合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和窨井盖司法解释开展法治宣讲,强调权属单位的法律责任,并部署整改方案,查找公共安全管理中的漏点、堵点。同时,与政府管理部门研商窨井盖综合管理及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全区范围综合整治,切实贯彻好“四号检察建议”,守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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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综合;社会 A05 检察建议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2021-01-11 2 2021年0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