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治故事

明明看他汇款了法院怎么没有收到?

男子故意输错账号骗取房款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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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徐荔  法治报通讯员  金玮菁

转账时故意输错账号,钱款就会退回到自己的账户。一男子看中了这一“商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收取房款后须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解除抵押才可交易过户,他就故意输错法院账号,致使款项退回他个人账户,然后用于还债和赌博。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这名男子提起公诉。

房产交易因抵押借款无法过户

2019年5月,张女士为女儿购置婚房,看到顾某将位于宝山区的一套房产在中介挂牌出售,就与他商谈,因价格问题没有谈拢。同年9月,张女士又找到顾某,谈妥价格为313万元,并于9月28日至某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张女士转账8万元作为定金。

但当房产中介去房产交易中心核实时,发现该房产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顾某则找各种理由推脱不处理。直到2020年3月31日,张女士和顾某去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顾某才表示,他用房产向贷款公司抵押借款了205万元,只要张女士将购房款给他,他还了借款撤销抵押,房产就可以办理过户了。中介公司认为这种方式可行,张女士就和顾某签订了合同,支付了10万元。

2020年6月9日,顾某约张女士和贷款公司负责人袁某见面,处理房屋抵押借款的事宜。张女士转账给顾某200万元,到账后,张女士看着顾某填了一张银行个人物业委托单,收款人为法院执行款专户,并在银行柜面办理了转账手续,张女士才放了心。

张女士付完钱后,就催着顾某过户,但顾某又开始拖拖拉拉的,就是不愿去办理过户。2020年6月24日,张女士打听到顾某在外欠了很多钱,房款根本没有转到法院的账户。张女士赶紧找到顾某,质问他真实情况。面对张女士,顾某承认他的确没有把钱汇到指定账户,而是故意输错账户号,让钱回到了他自己的账户。气愤的张女士选择了报警。

故意输错账号用“退款”赌博

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8年,顾某抵押涉案房产向贷款公司负责人袁某办理了抵押贷款,借款金额200万元,利息7万元,借款期限1年。因顾某到期未还款,袁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2020年3月31日,顾某与张女士在中介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期间,收到了法院缴纳代管款通知,要求他把200万元抵押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如此一来就可以撤销房屋抵押。

顾某称,自己原本是真心实意想卖房子的,但他沉迷网上赌球不可自拔,总想着“翻身”。在发现输错账号会导致汇款退回后,顾某就想以此方式骗钱。去年5月的一天,顾某尝试用自己的银行卡向法院账户汇入200余元,并故意输错账号。当天,这200余元就退回了顾某的银行卡中。确认该方式可行后,顾某就在6月9日,当着张女士的面进行了同样的操作,只看到顾某转账汇款的张女士当然不知道他操作中的猫腻。

假模假样转账的200万元最终当然回到了顾某的账户。这笔钱,顾某用到哪里去了呢?顾某交代,其中大部分钱被他用于赌博,还有一些用来归还其他债务了。在张女士的追讨下,顾某陆续归还了40多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购房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由于二手房交易环节较多,风险也大,购房者一不小心往往容易陷入“骗局”。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在购房前要仔细辨别房产证真伪,可以至房管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状况,确认产权的所属人以及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签订合同时,对于房屋的金额、面积、每期所支付的房价款等问题,需要作出明确的约定,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在支付房款时需要警惕,仔细核对账户信息,确认钱款是否真实到账。如果遭遇骗局,请保留好凭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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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故事 B02 明明看他汇款了法院怎么没有收到? 2021-01-15 2 2021年0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