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金勇
法治报通讯员 张峥华
去年3月,年近七旬的陈某因病前往闵行某医院就诊,进行冠脉造影术全面检查后,明确诊断有冠心病,予以强化药物治疗。不料,患者全身出现皮疹导致严重过敏,医方立即用激素加强治疗,但效果欠佳,间接导致患者出现感染症状。虽经治疗有效控制了病毒,但最终患者右眼失明达到八级伤残,左腿行走困难。对于出现过敏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患方要求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提出后续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高达几百万元的经济赔偿。
由于双方未能协商成功,医院向闵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
【调解过程】
医调委接案后,调解员立即赶往医院了解情况。患者在现场情绪激动、态度十分抗拒,与医院无法交涉沟通,拒绝医方提议去上级医院治疗的建议。患者的情况也是极其不乐观,右眼已近失明,左腿行走困难,全身被病毒侵蚀导致多器官感染,如再不及时救治,恐有生命危险。
调解员快速查阅了相关病历资料后,结合医方对患者病情的介绍及患方的陈述,进一步梳理了诊疗经过,归纳了争议焦点,耐心劝慰患者以自身安危考虑,因医方抗感染医疗水平的局限性,建议及时至上级权威医院抗感染治疗。在一番耐心细致的疏导下,患者情绪逐渐平稳,并表示同意先至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当天患方就办理转院手续,入住外院进行相关对症诊疗。
患者在外院进行眼科手术后,返回某医院继续抗感染治疗,与此同时医患矛盾也持续升级,患者丈夫要求医方承担手术对患者身体造成的伤害赔偿。调解员有理有据详细说明处理医患纠纷的途径及办法,按流程先让患方办理了调解申请手续,并对该起纠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拟定了具体的调解计划。针对案件的复杂性,调解员待患者病情暂告一段落后,取得医患双方同意,立即启动专家咨询程序。专家认为,患者近一年未有效控制血糖基础疾病较为凸显,冠脉造影术有明确指征,手术与患者出现的克雷伯杆菌症及各器官感染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医方使用过大剂量抗过敏存在一定的过失,诱发了患者潜在疾病的加速进展。患者出现过敏后不及时配合治疗也起到了负面作用,现右眼失明可达八级伤残等级。综合多位专家意见,医方应承担次要责任。
参考专家意见后,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充分的专业依据。调解员多次前往医院探望患者病情,结合实际病情从专业角度出发摆事实讲道理,不厌其烦地进行疏导工作,请患方理解医疗是存在巨大风险的行为,因为患者自身特殊体质导致罕见过敏现象的发生,医方也难以预估及判断。且发生感染后,医方及时弥补医疗行为中的不足,邀请各大三甲医院科室及专家会诊讨论患者病情,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病情的恶化。如果将产生的后果全部归咎至医方并不合理,希望患方正确认识并承担疾病风险,按照医方应承担的责任程度参照国家有关赔偿标准提出合理诉求。调解员又向医方指出,在医疗过程中医方确实存在一定的瑕疵,在责任范围内应对患者作出赔偿,且考虑患者目前右眼失明左腿也无法行走,病毒侵蚀导致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出于人道主义是否额外再另作些补偿,医方表示可以考虑这个因素。
在调解员劝说疏导下,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调解员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标准规定测算出具体赔付金额,按照调解员的建议,医方在接受此金额的基础上同意做相应人道主义补偿。至此,双方在纠纷解决上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案例点评】
本例纠纷持续将近半年,调解周期较长,事发也比较突然,而且当事人在调解初期表现出抗拒情结、不配合医方转院治疗。调解员接到医方求助电话后迅速介入,凭着多年医患纠纷调解的丰富经验,以专业的医学知识、通俗的语言、诚恳的态度、中立的观点,帮助建议患者理清疾病诊治和疾病发生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医患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在稳定住患者情绪的同时,本着对医患双方负责的精神,开展了专家咨询程序,借助专业力量,辨清双方责任。通过专家咨询向医方指出在本案中应吸取的教训,有助于其改进诊疗及日常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
最终,按照调解员拟定的调解方案,严谨周密的调解思路,反复不懈的劝说,诚恳亲切的态度,专业化的知识,人性化的角度,顺利引导患方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纠纷,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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