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法治报通讯员 胡明冬
涉房屋、场地迁让腾退类案件,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硬骨头”,执行难度较大。近日,宝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周密部署、快速行动,执结了一起涉上海市市政重大工程S7高速公路的房屋腾退案件。
宝山区罗店镇某村部分集体土地牵涉到S7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但陈某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却仍有2间平房未腾空移交,其前妻邹某在内居住生活,拒不搬离。因此,罗店镇政府以陈某为被告,邹某为第三人起诉至宝山法院。
宝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将上述两间房屋腾空,移交罗店镇政府,第三人邹某予以配合。陈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陈某却依旧拒不搬离。随后,罗店镇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案后立即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在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邹某释法明理后,邹某表示愿意配合腾退。
2020年12月25日上午,在腾退现场再次确认腾退方案时,邹某却突然反悔,并情绪激动。现场干警按照预案,将邹某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并宣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邹某被带离后,宝山法院完成了对涉案房屋腾退、房屋内物品转运等工作,随后,涉案房屋移交给申请执行人镇政府。
邹某被拘留后,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法院为其协调住处表示感谢。邹某还表示,后续如涉及其权益部分,将通过正当途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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