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律师周刊

用《民法典》规范“借款合同”

本文字数:392

  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借贷的情况,这在法律上属于“借款合同”。

随着《民法典》在今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有关借款合同的内容也作出了一些变化,相关内容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比如,《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也就是说,这并不意味着借款合同就此“生效”。相较《合同法》来说,虽然只是从“生效”变为“成立”改动了两个字,却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又比如,《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有了《民法典》在法律层面的规定,再结合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内的法律规范,对“借款合同”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引,也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借贷双方的权益。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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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周刊 B01 用《民法典》规范“借款合同” 2021-02-08 2 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