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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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我丈夫婚后曾经出轨,被发现后他请求我的原谅,并自愿写了一份“忠诚协议”,表示如果再有出轨的情况,愿意放弃房产“净身出户”。
请问律师,这样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效力?——高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在婚前婚后,有些夫妻会写下书面的“忠诚协议”,有许多可能并不明确表述为 “忠诚协议”,但内容不外乎夫妻双方应当对另一方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等。
无论《民法典》还是此前的《婚姻法》,确实都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
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但该条被明确为“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3年第1期中,也曾有这样一则问题:
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所签订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忠实,不得有婚外情,如有违反,违反的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约定,是否具有可诉性,法院应否支持当事人的诉请?
对此的回答是: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所以,经高院审委会讨论,已明确:
(1)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4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对夫妻双方签有忠实协议,现一方仅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为由,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除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外,夫妻一方在离婚案件中以对方违反忠实协议或违背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对此诉请不予处理。
(4)之前已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案件不再调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婚姻家庭部分)》(2019)中也提到:
夫妻双方订立忠诚协议约定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将赔偿夫妻另一方违约金或者精神损害抚慰金,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此的回答是: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后,为保证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责任的协议。
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双方订立的忠诚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夫妻一方起诉主张确认忠诚协议的效力或者以夫妻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为由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离婚设冷静期,转移财产咋办
《民法典》实施后,据说离婚有了冷静期。
请问律师,在离婚的冷静期内,假如配偶偷偷转移了财产怎么办?——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无论转移、挥霍发生在何时,另一方都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婚生下孩子,应当归谁抚养
许某和男友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分手了,但许某生下了男友的孩子。
请问律师,这个孩子应当归谁抚养? ——吴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非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和婚姻关系中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相同的。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基本价值取向,当然,总原则还需要通过父母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孩子的个人生活、学习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处理时可做如下认定: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对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劳动工伤
已签离职协议,咨询补偿问题
我和公司领导有点矛盾,本来就有跳槽的想法。正好公司提供给我一个提前解除合同的方案,我当时没多想就签字同意了。
根据该方案,我在公司工作到2月底离职,公司按照我的工作年限给予N+1的补偿,总共是十多万元。
但是签字之后,我才想起来对于十三薪、年终奖问题都没有涉及。我再去看那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发现对于补偿金额,协议中说“包括截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未休的年假工资、十三薪、代通知金、各种奖金等所有款项”。
请问律师,我已经签了协议,是否就意味着不会再有额外的十三薪和年终奖了?
——周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们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必须详细进行阅读,了解相关条款的法律意义。如果签字,就要受到协议的约束。
从你的情况来看,公司给予的离职补偿已经包括了十三薪、年终奖等所有经济权益。
现在你已经签字,再想要求公司支付十三薪和年终奖是几乎不可能的。即使去仲裁和诉讼,基于你签订的协议,获胜的可能也是微乎其微。
工作十二小时,是否违反法律
我弟弟大学毕业入职了一家从事地质勘探的企业,一天的工作时间有时要达到12小时。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侯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即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由于生产、工作等需要,用工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的前提下须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
但是,加班也不是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要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而对于特殊行业,例如铁路、航空、邮电、勘探等,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此对于特殊岗位,工作时间给予调整至12小时是可以的。
怀孕还要加班,员工能否拒绝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目前已经怀孕6个月了。由于年末超市生意很好,领导经常要求我加班。
我听说相关法律对怀孕女职工是有保护措施的,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否拒绝加班?——郑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劳动法》第六十一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因此,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仅不应该安排加班,还应该在劳动时间内,给她们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班或者夜班劳动,女职工可以拒绝。
合同到期终止,应给多少补偿
我与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合同约定的工资是5500元。
现在公司通知我,到期将不再续签合同,要求我工作至4月底并办好离职手续。
请问律师,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补偿?——唐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劳动合同到期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辞职遭到拒绝,可否自行离职
我最近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人事主管回复我说,领导研究后拒绝了我的辞职要求。领导说如果我有什么要求可以和他协商,公司会尽量满足。
但我跟想要跳槽去的公司已基本谈妥了,我不想再在这家公司工作。
请问律师,公司现在不批准我的辞职申请,我该怎么办?我能否到期自行离职?——冯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除非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你只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公司是否同意,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即依法解除。
你无需再次提出辞职申请,但应当保存好已经提前30日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的相关证据,并做好工作的收尾和交接。
债权债务
参股公司欠债,股东是否担责
薛某多年之前和朋友一起出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前期薛某曾在公司任职,后因薛某去了外地发展,对公司事务过问逐渐减少,但一直保留着在公司的股份。现在薛某得知,由于胡乱替他人担保,公司对外负债甚巨。
请问律师,薛某作为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是否需要用个人资产承担公司的债
务?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另外,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虽然薛某长期未过问公司事务,但作为股东,其依法可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即使公司对外担保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有效,薛某作为股东仅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老人在外借款,子女是否担责
我父亲年近八旬,生活方面有养老金和我们两个子女每月给他的生活费,应该说完全是衣食无忧的。
但最近他被人欺骗拿钱去投资,为此还写了欠条向别人借钱。
请问律师,他这么大的年纪,写欠条借钱是否有效?这些钱是否需要我们子女承担?——王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你父亲精神状况良好,未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依法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写借条有效。
但是,他对外所欠款项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同你们子女无关。
交通事故
事故赔偿诉讼,律师费用谁担
我弟弟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由于和肇事方对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起诉解决。我们咨询律师后得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一旦胜诉律师费可由肇事方承担。
请问律师,法律是否的确有这样的规定?对于肇事方需要承担起诉方的律师费用,是否有相应的标准?——程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法律的确有相关规定,即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方,在承担法律责任时,同时应当承担受害者合理的聘请律师的费用,当然,此规定仅限于受害者起诉才能适用。
至于律师费的数额,一般由法院根据当地律师收费指导标准来确定。
刑事行政
参与入室盗窃,面临何种刑罚
我有个亲戚在老家犯案,是和几个人一起入室盗窃,他专门负责望风,总共作案3次,盗窃金额大约4万元左右。
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大概会面临怎样的刑罚?——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每个省市都有所不同,你可以自行查询当地司法机关制定的相关标准。
如果你亲戚在上海犯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团伙犯罪,那么犯罪数额是以总和计算的,不再单独区分每个人涉及的数额。
你亲戚在共同盗窃犯罪中,是专门负责望风的,则可能被认定为属于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你亲戚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取得法律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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